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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地税合并后更麻烦了(现在国地税合并了怎么报税)


时隔24年后,国税和地税重新合并了。15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正式挂牌。


据介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已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下一步,山东省内各市、县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


当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公告称,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合并后,执法主体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承继原两局机关税费征管权利义务,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1994年以前,我国财政体制采用“包干制”,地方财政每年仅向中央交纳定额的财政税收。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方采用减免企业税收的方式,截留经济发展成果。这导致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双双下降,也使得中央财政事权下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面临资金匮乏的局面。


为了缓解这一局面,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改变了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指出,实行分税制,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局部利益形成收入混库,使当时的国家改革意图不能得到落实。


“如今,当初的制约条件已经不存在了,技术条件可以保证税收收入不混库,意味着国税地税可以合并了。”贾康认为,改革进入深水区,此次国税地税合并能够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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