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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16号文件(鄂州疫情防控16号文件)

鄂州市政务环境“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和《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环境“十大提升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抓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便利度、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政务审批服务成效度、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度、政务诉求响应度、政务评价好评度、政务体验满意度、政务监管精准度、政务公开透明度、政务文明美誉度十个方面大幅度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1.抓好“一站式”服务。按照“一门一网一次”要求,除涉密和不宜进驻的事项外,其他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进一次办多件事)。


2.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合理设置政务大厅功能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增强“一站式”服务体验感。着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基层政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政务服务进社区、进村湾,实现高频事项就近办。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全域办、就近办、异地办。


3.做实“一窗受理、集成通办”。市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全面实现线上统一入口、线下统一受理审批,综合受理率达到100%。落实“88政务”,实现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增设“主题综窗”,实行水、电、气报装综合受理,增设5G新基建等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4.优化“政务助理 审批官”服务模式。实行审批官入驻大厅精选制、审批责任制,完善审批官“五单”管理,提升政务助理综合受理水平。


5.创新审批服务便民举措。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午间窗口”,满足市民办事需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满足特殊对象“帮办代办”服务需要。


(二)提升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


6.推进“一网通办”。做好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或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市、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及时进行调整。统一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提供政务服务。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线下通过各级审批服务平台办理并及时入库。以系统对接、数据联通、电子证照广泛应用等为基础,实现“一网通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联通率、全程网办事项比率、“最多跑一次”比率2020年7月份达到97%以上,10月底达到100%。实现办件“零超时”。


7.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流程再造,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服务一次办事项达1550项,一次办比率在2020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整理编制办事指南和优化办事流程在2020年7月底达到1000项,10月底达到100%。


8.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落实省市区乡村政务服务事项“五级48同”要求,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推出办事指南二维码,实现引导服务“扫码通”。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域实现无差别受理、标准化办理,实现线上线下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


9.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提高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平台对接深度。对接使用全省统一受理平台,应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统一支付、统一物流支撑平台,提升“互联网 政务服务”水平。推进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窗口服务端“四端”融合。依托“鄂汇办”APP,确保水、气、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三)提升政务审批服务成效度


10.大力推进“四办四减”。在鄂州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政务网、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进一步加大“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力度,推动审批效能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11.推广应用无纸化办公。选择试点,分别建设OA办公系统,逐步推广为全市政务办公协同平台,实现市、区、乡镇多级政务办公一体化。


12.拓展“一事联办”。围绕“开办饭店、副食店、物流公司(货运)”等常见场景,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围绕企业和自然人两个生命周期,积极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逐步推出更多“一件事”并联办理。


13.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14.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公布依法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切实做到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15.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指南,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对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费用,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推进中介服务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16.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水电气报装、纳税时间。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获得用水“321服务”、获得用气“310服务”、办电“321服务”。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


17.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通办”。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按需归集率100%、共享使用率100%、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率85%。市级不动产异议、抵押权(预告)注销、查解封、更正、换证登记,即时办结;购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不含批量)、预告、持不动产证书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含继承)2小时办结;“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它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1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运用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实行承诺审批制、先建后验,推进“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和材料,实现申请材料信息“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8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


(四)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度


19.推进数据归集与共享。继续做好数据归集、清理,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建好主题库。开展省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清单、材料、证照“三位一体”数据支撑体系。推进数据资源平台与省大数据对接。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启动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全市数据动态更新率在2020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20.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步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可直接下载使用。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联通率100%,证照数据更新及时率100%。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依法共享;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相关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重复填报提交相同材料。持续推进“一人一企一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打造“一次录入、自动归集、多次复用、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个性化专属数据空间。


(五)提升政务诉求响应度


21.完善“民呼我应”服务体系。畅通“民呼我应”渠道,及时回应政务诉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协调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形成联动机制。


22.提高12345热线办理效能。将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整合至12345服务热线。实现突发、急办事项30分钟签收,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问题1个工作日签收,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事项1个工作日签收,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立12345热线群众政务诉求办理工作效能监督机制,完善12345 平台诉求回访、差评整改反馈机制,将12345市长热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复杂诉求事项办理情况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和各级绩效考评范围。


(六)提升政务评价好评度


23.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点全面开展“好差评”,全面接入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好评率达到95%以上。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对差评限期整改并反馈,评价结果、问题整改情况“双公开”。


(七)提升政务体验满意度


24.推出“一送三免”。针对新开办的企业赠送一套公章,对办事主体在市政务大厅免复印费、法人办事免邮寄费、免停车费。


25.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推行全市重点项目及企业帮办代办服务,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八)提升政务监管精准度


26.推进“一网统管”。借鉴先进地区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经验,以“一屏全查,一网全管”为目标,创新监管方式。对接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实现监管数据全量归集;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鄂汇办”、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推进“一网统管”。


27.加强监管协调联动。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上报。梳理监管事项,完善监管事项目录,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8.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涉密项目除外)。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适时应需建立招标投标“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


(九)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


(十)提升政务文明美誉度


30.推进纪律作风和政务文明建设。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强政务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开展“微笑服务”“暖心服务”“清亲政务”等人文关怀活动,加强服务言行、着装、礼貌等文明服务管理,实现政务文明大提升。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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