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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多少免交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消费税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减免吗?)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还要缴纳吗?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所以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不需要缴纳。




2、公司变更性质,对改建后公司承受原企业房屋的权属,可以免征契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企业清算期可以弥补亏损吗?


按照《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所以清算的时候是可以弥补亏损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规定,(一)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4、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怎么申报? 


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不符合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栏、第4栏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即当期发生差额扣除的,主表第1栏第2列应等于附列资料第8栏;主表第4栏第2列应等于附列资料第16栏。




5、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采集时,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怎么填写对应信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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