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方、罗婷两姐妹
姑姑罗茭回家看望两姐妹,她自己的两个儿子也在娘家生活
孩子们开心地吃着水果
罗茭和孩子们在一起玩耍
民政部门:
鼓励群众性互助 公开募捐活动主体必须合法
“川南爱心公益群”的群友们认为,“每人每月10元钱,既不影响生活,又能帮助别人,具有可操作性和持续性”。徐江说,“川南爱心公益群”退群自由,但入群需要经过群成员推荐并得到管理人员同意。据了解,仅古蔺县就有多个类似自助公益群,均以宗亲、老乡为基础,聚沙成塔,帮助弱者。
不过,在公益群运行过程中,群友之间仍然有矛盾纠纷。一次,有一名群友指出,罗茭自己组建了公益群,以两侄女名义拉资助,因此群主杨丽将罗茭踢出群。但罗茭声称自己的微信群只是关爱群,没有发生资金往来。尽管如此,四月中旬罗茭前往泸州打工后,已主动退出该群。
据当地公益人士介绍,有些公益群比“川南爱心公益群”更临时、松散,很多是一次性帮扶,以特定名目或项目发起募捐,群里组织帮扶慰问活动,吃饭等开支均从群公益资金中报销。相对而言,“川南爱心公益群”更纯粹,任何开支都不报销,无论吃饭、车费等都实行AA制。
泸州市民政局慈善科负责人表示,慈善法规定面向公众的公开募捐活动主体必须合法,民间机构可与依法设立的慈善机构合作。同时,法律鼓励群众性互助,定向资助特定的困难学生、家庭等。但是,类似活动要做到账目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律师建议:
公益群合情合理却不合法 可与正规组织合作
郭刚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川南爱心公益群”处境比较尴尬。因为这个公益群仅是网络存在的虚拟组织,并不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真正慈善组织。而法律规定捐赠人只能要么通过慈善组织捐赠,要么直接向受益人捐赠。“川南爱心公益群”实际面临着一种合情、合理却不合法的尴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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