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怎么办?怎么办啊?
A君:知道君,我不小心把我们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给弄丢了。
知道君:那你找开票方协商,看看是否能重新给你开具啊!
A君:问过了,对方不是很配合啊,我能不能拿着发票复印件进行认证后不做进项抵扣税,直接进入成本?
知道君:发票复印件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企业所得税的扣除不一定要发票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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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扣除,只要求合理、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虽然税法规定说,不合法的发票不能作为扣除凭证。
但是,并不说所有的扣除凭证有且只有发票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第114号)第6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说,合法有效的凭据就可以。在这里,发票复印件,肯定是不能扣税,只能作为周围证据。
主要是提供进货单,银行账单等其他会计凭证,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所得税扣税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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