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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征管法问答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一、先学习税收实体法,后学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内容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8个税种的内容,该部分内容在历年考试中,大多以计算题、综合题形式出现,即使在客观题中,也需要进行计算得出答案,且占据整个税法科目考试约80%的内容。这就意味着每位考生在学习税收实体法时,需要深度理解每一个法条,弄清其中的税法原理,最终掌握相应内容。


税收程序法内容主要包括税法总论、税收征管法、税务行政法制、税务代理等内容。这些内容在历年考试中全部以客观题形式出现,而且大多数考查教材原文记忆,理解起来基本没有难度,大约在整个税法科目考试约20%的内容。每位考生在学习该部分内容时,重点任务是准确记忆,只要能精准记忆各部分内容,得分率将可以确保在80%以上。


看完了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的区别,想必大家都能看出要优先学习税收实体法内容的原因吧。税收实体法部分内容多,难度大,分值高,需要长期理解,才能保证得分率;税收程序法部分则可以考虑短期突击。因此,各位考生在预习阶段学习税法时,应当优先学习税收实体法。



二、税收实体法部分需要分清轻重缓急


个人所得税务必要在新教材下发以后学习。众所周知,2018年度变化最大的一个税种就是个人所得税,由以往的分类计税,改变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计税模式。而2018年度的税法教材中关于个人所得税部分内容,完全是分类计税规则,与新税法完全不同。因此,为了提升预习阶段的学习效率,节约学习时间,个人所得税部分内容建议大家在新教材下发以后学习。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先行学习。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内容丰富,体系庞杂,而且与消费税、城建税等税种关联度密切,应当放在首要学习地位,并初步建立自己的税法知识体系。消费税相对于增值税而言,难度明显降低,但由于与增值税部分紧密联系,尤其是“视同销售”等内容,需要依赖增值税的学习基础,因此,需要紧跟增值税进行学习。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体系风格迥异,且需要扎实的会计基础。而每年的税法考生中,有很多考生来自于非会计或税收专业,会计功底较为薄弱。这类考生如果想在企业所得税中取得高分,就需要在预习阶段把会计功底打牢,为后面基础阶段学习提高效率。


资源税与土地增值税学习不可忽视。资源税与土地增值税在众多小税种中,属于主税种。内容和深度较其他小税种而言明显提升。尤其是土地增值税,难度不亚于企业所得税。因此,在学习完上述三大税种后,需要开展资源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学习,理清这两个税种所蕴藏的税理,以及与上述大税种的区别与联系。至于其他小税种,在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学习完毕之后开展即可,难度通常不大,上手较为容易。


国际税收部分可以放在基础阶段学习。之所以建议大家把国际税收放在基础阶段学习,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国际税收内容与日常工作联系甚少,且内容晦涩难懂,占用过多时间学习国际税收不仅会降低预习阶段学习效率,更有可能打击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国际税收的学习需要企业所得税内容作支撑,在基础阶段学习完企业所得税以后,相应的基础更为雄厚,再来学习国际税收则相对省时省力。



三、其他注意事项


2.预习阶段需要进行适量练习,特别是主观题。税法科目考试主观题占据55分,如果在预习阶段不养成动笔演练主观题的习惯,在后续学习阶段很可能会形成“眼高手低”的不良情况,大大降低最终通过考试的概率。这点每位考生都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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