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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农业银行开户支行名称(甘肃东乡农业银行开户行名称)

原标题: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张世明所有的位于临潭县城关镇的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9日10时至2019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 .com/0941/01 户名: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临潭县城关镇郊口西大街161号商铺,屋所有权证:潭房权证城关字第2812号,房屋他项权证:潭房他证城关字第3012号;房屋所有权人:张世明。建筑面积:1011.12平方米,评估总价10695224.9元,起拍价9625702.41元,保证金962570.24元,增价幅度48128.51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如有意看样请与承办法官联系或自行前往。


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941-8233108(范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成交。一人报名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甘南分行合作市支行广场分理处,账号:273614010400005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指定信箱(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院。监督电话:0941-8233108。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张学良所有的位于临潭县城关镇的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3日10时至2019年6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 .com/0941/01 户名: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临潭县郊口西大街161号商铺,屋所有权证:潭房权证城关字第2792号,房屋他项权证:潭房他证城关字第3012号,房屋所有权人:张学良。建筑面积:562.93平方米,评估总价4137085.10元,起拍价3723376.59元,保证金372337.70元,增价幅度18616.9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如有意看样请与承办法官联系或自行前往。


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941-8233108(范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成交。一人报名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甘南分行合作市支行广场分理处,账号:273614010400005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指定信箱(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院。监督电话:0941-8233108。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特别提示:


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以相关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本次拍卖标的物在甘南州临潭县,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临潭县金洮州清真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临潭县城关镇卓洛路漩涡地的土地及附着建筑物及内部机器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3日10时至2019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 .com/0941/01 户名: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一)1、位于临潭县城关镇卓洛路漩涡地233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潭国用(2011)第013号,土地他项权证:潭他项(2013)字第28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土地总面积23333平方米,评估价5609873.60元。


2、临潭县城关镇卓洛路漩涡地上的房屋建筑,房屋所有权证:潭房权证城关字第3029号,房屋他项权证:潭房他证城关字第3012号,房屋所有权人:临潭县金洮州清真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年限:2054年10月25日止。建筑总面积3191.24平方米,评估总价6026673.00元。


3、临潭县城关镇卓洛路漩涡地上房屋建筑的内部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合计60台,评估总价1810257.50元。涉及设备较多不做详细描述,详见评估报告。


4、以上三标的物评估总价13446804.10元,起拍价12102123.69元,保证金1210212.37元,增价幅度60060.18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如有意看样请与承办法官联系或自行前往。


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941-8233108(范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成交。一人报名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甘南分行合作市支行广场分理处,账号:273614010400005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指定信箱(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院。监督电话:0941-8233108。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采取房随地走原则,拍卖标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一并处置。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以相关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本次拍卖标的物在甘南州临潭县,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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