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办理社保转移不知具体办结时间
社保局:参保人临时账户已于4月16日转出
4月16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回应,3月25日,参保人首次到市社保局福田分局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社保转出业务,窗口受理并开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4月3日,参保人再次到窗口提交新野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开具的《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经核实情况,该参保人临时账户已于4月16日从深圳转出。
国家和省市疫情期间出台了减免社保费相关政策,根据政策规定,该参保人2020年2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后,不影响其应转移的基金总额。
疫情期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关系转移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相关规定,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手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法定时效内已为山先生办理了临时账户转出业务。
近期市民可选择“非接触”途径办理多项业务
2020年1月前(含1月)已提交退休申请的人员,将按现有材料核定养老待遇并先行发放,《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和个人人事档案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另行通知领取,参保人无需现在到窗口领取。
2020年2月、3月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无需当月到窗口申请,待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退休手续,社保局将按规定补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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