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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费用一般要多少钱(四大审计费用收费标准2022)

中国海洋石油受理日期2021年11月12日沪市主板,过会日期2022年2月24日,2022年4月11日正式上市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费用概算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8,805.54万元,其中:保荐费及承销费7,862.4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016.46万元;律师费用2,434.86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8.00万元;发行上市手续费用923.82万元(以上费用均含增值税);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0,093.80万元,其中:保荐费及承销费9,041.76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016.46万元;律师费用2,434.86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8.00万元;发行上市手续费用1,032.73万元(以上费用均含增值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向关联方销售和采购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和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2)对部分关联方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内发生关联借款、关联担保的原因、背景,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通过海油财务变相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5)前述关联交易未来是否仍将持续发生及变动趋势,是否制定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使用的部分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来自于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的授权或与中国海油共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授权使用的资产或共有资产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主要作用和贡献,未纳入发行人的原因和考虑,是否能确保发行人长期无偿使用,中国海油是否仍拥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其他资产;(2)中国海油未来是否有将上述相关资产转让给发行人的计划;(3)相关登记在中国海油名下的资产是否由发行人承担相关费用;(4)发行人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公司章程和三会设置及运行情况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是否已就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做出必要安排以保障境内投资者权益;(2)相关高管在实际控制人兼职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冲突,以及防范利益冲突的有效解决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海上油气服务的中国海油控股子公司中海油服、海油工程、海油发展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石化油服、中油工程的商业合理性;(2)报告期内桶油作业费波动的合理性、作业费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盈亏波动情况及主要原因,相关子公司油气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对发行人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是否存在重大政策或经营风险,应对风险的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最近三年,IPO企业营业收入最高2330亿元,净利润最高超过600亿元,募集资金350亿元!


公司名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NOOC Limited


已发行股份总数:44,647,455,984股普通股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





公司主要业务为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是中国最大的海上原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也是全球最大的独立油气勘探及生产集团之一。截至2020 年末,公司拥有净证实储量约 53.7 亿桶油当量,全年平均日净产量 144.3万桶油当量。


在国内,公司通过自营作业及以产品分成合同的形式与合作伙伴合作,在渤海、南海西部、南海东部和东海等区域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并在陆上进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在海外,公司拥有多元化的优质资产,在多个世界级油气项目持有权益。公司资产遍及世界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新能源领域,公司顺应全球能源行业低碳化发展大趋势,利用丰富的海上生产作业和管理经验,积极探索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发展,开展前沿技术领域研究。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简介


中国海油 BVI 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海油BVI 直接持有公司 28,772,727,268 股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4.44%。


中国海油 BVI 于 1999 年 8 月 6 日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海油间接持有中国海油 BVI100%的股权。中国海油成立于 1982 年 2 月 15 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单位。


中国海油的注册资本为11,38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25 号,经营范围为:“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 2022 年 02 月 20 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发行人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已发行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且相关股份无法于发行人本次主板发行上市后于 A 股市场流通,因此不存在通过股权转让进行突击入股实现利益输送的情况,不适用《监管指引》对于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一)公司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概况


2001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00883”,证券简称为“中国海洋石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为 4,464,745.60 万股,均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股。


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期间严格遵守中国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等事项的规定,未受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二)公司美国存托凭证于纽交所上市概况


2001 年 2 月 27 日,公司公开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并于纽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CEO”。


因公司被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列入其所管理的非 SDN 涉军公司清单(现已被非 SDN 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清单所取代),美国人士被禁止交易公司的公开交易证券、该等证券的衍生证券或旨在投资于该等证券的证券。受此影响,2021 年 2 月 26 日,纽交所宣布其监管部门已决定对公司美国存托股份启动退市程序,且自 2021 年 3 月 9 日起暂停了公司美国存托股份的交易。公司于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纽交所提出复议要求,纽交所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决定维持原退市决定,公司的美国存托股份退市在美国时间 2021 年 10 月 22 日闭市后生效。


公司于纽交所上市期间严格遵守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等事项的规定,未受到美国证监会、纽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退市后相关程序。


(三)公司美国存托凭证于多交所上市概况


201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美国存托凭证于多交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CNU”。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申请其美国存托凭证于多交所自愿退市,该等美国存托凭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盘时从多交所退市。


公司于多交所上市期间,遵守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多交所相关政策规定,未违反当地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退市后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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