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5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消费纠纷的问题,经相关单位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2015年在八益家具沙发城D座1018、1019号武侯区蓝领沙发经营部,购买了沙发、茶几、电视柜共计6600元。商家称您自行提货当天已将沙发、茶几、电视柜全部提走,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下雨处理不及时造成货品淋湿损坏。而您则坚称只提走了茶几、电视柜,现双方均因时间久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
2015年10月9日簇桥工商所对该消费纠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后双方签署了《消费者申述工商调解协议书》。2016年武侯区工商局机构改革后,您以索要发票、合格证(商家已配合补齐)以及购买商品2年多后又表示沙发未收到等理由多次进行投诉,该消费纠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现在的簇锦街道市场监管所受理。在簇锦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商家仍然无法与您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该纠纷。但您表示不会为了几千元走司法程序。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沟通,并于2017年10月16日、2018年8月7日电话联系,建议您到簇锦街道市场监管所作现场调解,您均拒绝或表示在外地来不了。 2018年10月9日10时,簇锦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再次到八益家具城沙发交易区D座1018、1019号蓝领沙发经营部进行了现场调查。纠纷因双方分歧较大,且经多次调解、多种方式调解,双方均无法达成协议。
根据成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第二十九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簇锦街道市场监管所对该起消费纠纷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该纠纷。 综上,武侯区工商局在处理您的消费纠纷过程中积极协调、认真履职,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下一步,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原武侯区工商分局)将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管力度,指导辖区所认真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市场秩序,保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10月9日15时5分,工作人员电话向您告知了处理结果,您表示感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以前我也反应过筠连镇仁和街的停车位问题,商家霸占停车位私用,以前是用石头或者其他的障碍物霸占,导致晚上回来的车没有车位可用,在仁和街71号和69号门口,现在直接安装私锁,把车位占为己用。我想武侯区问一下,仁和街的车位是公用车位还是私人车位,车位还有什么价值?我建议取消好了。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筠连镇仁和街的停车位被商家占用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接到情况反映后,筠连县交警大队立即对仁和街占用临时停车泊位行为进行清查,发现仁和街确有商家安装车锁或放置石墩占用车位的情况。县交警大队已责令安装者拆除地锁,清除石墩,并要求其不得再次安装和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县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对城区其他道路上占用临时停车泊位行为进行排查治理,截止目前已拆除地锁5把,清理石墩和其他物投诉品若干。 下一步,筠连县交警大队将持续安排警力,对占用临时停车泊位行为进行治理整顿,确保市民停车规范有序。 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彭书记,您好: 很抱歉打扰您了,我是成都理工大学中英合作办学商务管理专业学生。这次冒昧打扰您,主要是向您反应一下我在成都理工大中英合作办学商市场务管理专业上学情况: 成都理工大中英合作办学商务管理这个专业是中英合办的,课程分为中方课程和英方课程,招生介绍上说顺利毕业之后可以拿到成都理工的文凭和英国一所大学的文凭,因为这个原因,尽管这个专业一学年费高达3万元左右,我还是选择报考了这个专业。当时,学校招生宣传内容不够详细,并没有告诉过我们这个专业的规定,只是在录取入学以后才告诉我们考试不及格要退学。但每年补考学生有多少?退学率有多少?学校并没有详细告知。
我在大一期末考试之后,因为英方课程有挂科,学校就通知让留级,成都理工方面就让我们这些挂科学生签了一份文件,文件内容大致是如果留级之后还挂科就要退学。今年期末考试后,我们一级至少有十几个学生英方成绩不合格,学校要求我们退学。
我们已经在这个学校上了两年,现在被迫辍学,让我们今后的路怎么走? 我辛辛苦苦读了十多年书,考个大学很不容易,我又没做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就这样直接剥夺我学习的权利。我们报考的是中英合作办学,宣传的是中英双学历,我英方成绩不合格,但中方成绩合格呀!现在就因为英方成绩不合格就直接把我们退学,连获取中方学历的资格都剥夺了,校方这种行为是有社会责任心、有担当的做法吗?合规吗? 据我所知,前几届一直有学生也因为英方成绩不合格,但学校并没有退学,而是被学校安排在了成都理工大学工商管理(非中英合作办学一本专业)修中方商务管理课程。我希望学校能一视同仁,让我拥有一次学习的机会。 请彭书记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给我们一个继续学习的机会,给我一个继续走下去的希望。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厅庚即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中英合作办学项目的基本情况 成都理工大学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商务管理专科教育项目于2004年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教育部备案,2005年起开始招生,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1GB3A20040001N。经物价部门批准,项目收费标准为2.5万人民币/年。目前,项目处于办学有效期内。 该项目招生纳入全国高考统一计划,项目学生成绩合格并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毕业证书(成都理工大学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同时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Diploma of Higher Education)。
二、关于宣传内容的问题 中英商务管理合作办学项目制定有专门的招生简章,在“教学管理”部分中,明确写明“中英合作办学始终坚持贯彻国际项目咨询顾问制、学科跟踪报告和多考官评卷等英式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在透明的报告体系以及严格的质量跟进程序的支持下,这些措施不仅能保证国际水准的教学水平,也为学生提供更公平的学习环境” 。
经了解,学校已通过各种途径明确告知学生,该项目需严格遵守英方学术规定管理,学生在当年的学习中不能达到足够的学分是不能进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等有关升留级的规定。在其提供的《家长手册》第15页“升级”部分中明确:“顺利通过国际基础课程,学生可升入相应的专业课程继续学习。如果学生不能获得所有的120个学分,完成国际基础课程,则不能升入专业课程继续学习,必须重新学习整个国际基础课程——参加所有课程的学习并重新参加所有的测评。学生有且只有两次机会学习国际基础课程”。
三、关于留级、退学的问题 《成都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电话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教〔2017〕22号)明确规定了学生学业警示、退学、毕/结业及学位授予等相关事项。其中,第5章第11条第(9)点明举报确规定:未达到外方合作院校修学要求或管理要求应予以退学者将予以退学。在2017-2018学年度中,如学生再次经过2次测评之后,仍未能通过所有大一课程获得足够学分,按照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学术规定,学生已经学习国际基础课程2次,但都未能通过,因此没有继续学习的资格。目前,学校商务管理项目2017-2018学年度,经过测评后没有学习资格学生为6人。
关于您提到“前几届一直有学生也因为英方成绩不合格,但学校并没有退学,而是被学校安排在了成都理工大学工商管理(非中英合作办学一本专业)修中方商务管理课程。”的问题,经了解,2016年之前,学校经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该项目2014、2015级部分学习态度端正,但因其英语能力不足,不适应英式教育,按照英方的教学管理规定,不能继续在该项目学习的学生,选修中方课举报程试读的机会,但同时也明确,试读期间如未达到学校修读要求,仍将给予退学处理。2106年,学校召开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后,决定从2016级停止实施该措施,学校告知项目学生相关情况。
四、关于获取中方学历资格的问题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该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双方学校共同制定,三分之一课程为中方大学课程,三分之二课程为英方大学课程,学生必须完成双方学校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并获得规定的学电话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可同时获得两校毕业证书。但如果有任何一方成绩不能达到毕业要求,则不能获得双方任何一方的毕业文凭。学生必须完成整个培养方案才有资格获取双方相应的证书。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6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彭书记: 您好,我是成都市郫都区的一位居民,最近看到新闻,成灌快铁已经新采购10组CHR6系列动车,以推动成灌快铁每15分钟左右一班车的公交化运营,这是大喜事,但是目前成灌快铁上有些站点尚未开通运营,比如高新西区的郫县东站,目前郫县东站附近的新小区众多,人流量很大,恳请党和政府尽快将该站的运营提上日程。另外,希望后续的成灌快铁主线及支线的公交化运营,能够在路途的各个站点均停一停,目前很多动车都是青城山和都江堰直达犀浦快铁站,很多中间站点不停,虽然动车每30分钟有一趟,但是快铁沿线尤其是郫都区人民可就近乘坐动车的班次工商非常少,真心希望以后成灌快铁公交化运营后能真正带动郫都区老成灌路沿线的轨道交通发展,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目前,郫都区境内设置安靖、犀浦东、犀浦、红光镇、郫县东、郫县、郫县西、安德8个站。其中,郫县东、犀浦东2个车站已建成未开通。围绕推进公交化运营,成灌铁路开通更多车站等举措已纳入《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铁路局关于深化铁路规则、建设及运营合作框架协议》。 下一步,我集团公司将认真落实框架协议内容,充分调研车站周边客流辐射情况,结合沿线周边经济发展、客流需求,以及运输能力等因素,加快研究未开通车站开站可行性及车站配套接驳等事宜,待条件成熟后启动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铁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网民留言】
彭州市延秀小学总部后面的那个十字路口最近被交警部门人为改为不能直行和左转,给我们这种要上班要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以前可以开车顺路就送孩子上学,现在车不能左转到学校门口,只能右转,那让孩子自己去学校?安全也得不到保障!这样人为进行交通管制给家长们带来非常大的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能解决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彭州市延秀小学总部路口交通问题,经彭州市调查办理,现武侯区回复如下。 彭州市延秀小学总部学校门口,早晚家长接送子女车辆较多,接送车辆从金华西路左转驶入泰安北路(延秀小学后门)时与步行经过人行横道接送学生的家长发生冲突,车辆需避让行人,但是通过人行横道接送学生的家长过多导致从金华西路左转驶入泰安北路的接送车辆无法通过路口,使十字路口发生拥堵。 经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访调查,结合学校门口与路口实际情况,采用分时交通管制,早晚高峰接送学生时对泰安北路与金华西路路口实施禁止左转管制,平峰时期恢复正常,确保路口交通秩序通畅有序。
关于网友反映接送学生不方便的问题,网友可以右转驶入泰安北路,然后在前方掉头后直行通过十字路口到达延秀小学后门。
【网民留言】
四川12122服务热线微博,停留在2013年,望及时更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四川省高速公路12122服务热线”微博信息未更新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高速公路以服务群众安全便捷高效出行为宗旨,扎实做好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工作,通过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LED显示屏、“四川高速”新浪微博、四川交通广播、“熊猫高速”APP等实时发布路况、气象等信息。“四川高速”新浪微博认证单位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是全省高速公路行业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认证微博平台,您反映的“四川省高速公路12122服务热线”并不是我单位官方认证微博平台。请搜索关注“四川高速”新浪微博,实时获取全省高速公路最新出行信息。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生活愉快!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网民留言】
尊敬的彭书记、您好!我们是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县政府春天广场小区居民!我们这个小区大部分都是无电梯的单元楼、现在由于老年人小孩居多、上下楼极为不便、特别是2号楼2单元、由于地势问题、原来的六楼相当于八楼之高、因为楼下一二楼为商业用楼,我们想问一下我们这个能安装电梯吗?我们联系过物业,我们都愿意安装电梯,可都以他们说的各种理由而不了了之,我们真心希望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能结合实际情况帮我们解决这个实际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你在“人民网”反映“旧小区电梯改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于2016年10月、2017年9月、2017年10月三次转发了《关于印发<内江市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社区和各物管企业对符合要求需增设电梯的既有建筑进行申报。增设电梯需符合以下要求:
1、增设电梯的原则 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支持、充分协商、公开透明、属地管理、程序简化、保障安全、依法合规”的原则。增设电梯所需资金以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鼓励单位和社会其他团体积极参与。
2、增设范围 在本县县城范围内,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2012年1月1日前建成,未列市场入棚户区改造、房屋征监管局收范围和计划、城镇6层(含6层)以上既有住宅。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个人自建房、别墅不属于增设范围。
3、实施主体 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业主投资。由业主负责电梯的资金筹集、组织实施和后期维护工作。二是电梯企业投资。经全体业主协商一致同意增设电梯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电梯生产安装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由电梯企业投资建设并负责管理和后期维护,业主有偿使用。
目前,我县符合增设条件的老旧高层建筑全部都采用了电梯企业投资模式,截止2018年9月与投诉电梯企业达成了安装意向的老旧楼(梯、单元)约10个。你所反映的春天广场小区2号楼2单位业主未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意见,所以未能启动电梯安装。 你若还有相关问题需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请联系资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832-5522365。
【网民留言】
你好监管局,现在房管局摇号需要材料需要成都跑很多地方,还很麻烦,而且因为摇号概率低,每摇一次需要准备一次的材料,超级麻烦,而这些材料都是相关联的,建议升级房管局系统。
答复意见:
(责编:冉旭、韩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