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广东省政府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债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2017年,广东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9023.37亿元(其中深圳市11风险评估7.24亿元),比2016年末增加444.05亿元,主要原因是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这些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保障中央和广东确定的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支出。
债务风险总体安全
在约9023亿元的债务中,八成是以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债务,约7357亿元。其余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在今年完成置换。
广东省财政收入常年居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首,这笔债务安全吗?广东省财政厅认为,目前的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风险可控。
首先,广东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了财政部核定的限额(10730.6亿元)内。其次,政府债务率处于较低水平。初步测算,2017年全省政府债务率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6.5%),且远低于1分析00%的警戒线。再次,广东偿债能力较强。全省财政收入增长稳定,收入增长率均高于政府性债务增长率。
据官方数据,2017年广东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15.21亿元、同比增长10.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22.15亿元、同比增长47.4%。而债务增速保持低速增长,2014年末广东地方政府债余额已达8808.6亿元,而截至去年末债务规模仅增报告长200多亿元。
报告个别年度到期应偿还债务较集中
但这并不意味着广东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没有挑战。
今年初,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了地方债一些局部问题:一是粤东西北个别地市财力偏弱同时债务余额偏高,二是部分市县偿债高峰期压力较大,债务期限结构有待优化,三是部分市县通过政府提供担保承诺、将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投资基金“名股实债”等不规范方式融资,虽然按规定不属于政府性债务,但增加了地方财政负担和风险。四是部分市县债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债务管理力量有待加强。
此次报告中,广东省财政厅指出,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年度到期应偿还政府债务较集中。
按中央统一政策,广东从2015年起发行置换债券集中置换了较大规模的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债券期限按规定为3、5、7、10年及,2021年为置换债券到期高峰(约1180亿元,占到期政府债务的72%)。从2017年末统计情况看,广东政府债务偿还高峰期为2021年(1635亿元,占全省政府债务余额的18%),其中省本级71亿元、珠三角偿债能力地区9市1192亿元、粤东西北地区12市372亿元。
广东省财政厅特别分析指出,虽然粤东西北地区到期政府债务规模少于珠三角地区,但限于自身财力薄弱,主要依靠省财政转移支付偿债能力维持运转,大额债务到期应偿还将加剧财政收支矛盾。
其实全国其他省份情况也相似。2018年及以后,全国地方政府到期债务大幅攀升,为此财政部推出了再融资债券,即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行新的债券筹资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这也被称为“借新及还旧”项目,以此来平滑债务期限结构,避免期限错配风险。
另外,广东对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审批。省发展改革委将牵头研究制定新增政府广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指引,严格审批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的新开工政府项目,避免出现更高的政府负债和更大的建设资金缺口。
另外,广东省财政厅将对全省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确保广东债务风险可控。同时,加强对市县的指导督促,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项目全面整改到位,继续定期监测通报各市债务情况。
目前广东省财政厅出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的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加广东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并建立按季度定期通报机制,对各市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进行了通报。按照“分类指导、一地一策”的原则,指导督促有关地市制订债务风险化解方案,2015年列入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项目险预警名单的地区2017年全部脱离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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