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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京东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卷宗材料)


原侵权案告方提交的“标识”。(卷宗材料)


案件审理法官接受记者采访。张建波 摄


被告方广场已更名。张建波 摄


李骏称,该国家案判决书涉及地名与商标及企业名称形成冲突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在地名经过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局核准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其地名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认定,具知识产权有一定的审理难度。该案审理过程中,告无锡中院对于被行政机关核准的地名与“在先商标”冲突这一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剖析,确立了以被诉侵权人案例对京东于地名实际方式作为其行为正当性的判断标准及行政知识产权局侵权管理部门对于地名的核准并不能产生其使用行为具有实质合法性的裁案例判规则,对此类纠纷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具有国家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你说的侵权案京东广场,已经改名了,就在对面!”记者9月22日在该案被告方所在商业广场及周边进行了解,一位周边商家的店员告诉说,这地方很多人来都是问“京东广场”在哪里,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只是侵权现在改名了,大家搞不清。“觉得可能告和京东有什么关系吧,但其实没关系。”正如店员所说,记者看到,京东知识产权该项目已经更名,原先的相关标识也移除,唯有路边有一个宣传栏还在,写着“京东广场”等字样。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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