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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14〕79号(建市2014 79号文)

自去年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发布《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住建部在2020年12月份又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


临近年底,就在大家都在关心资质到期后,是继续顺延呢,还是做延续?在11月份12月份,四川、云南、青海、浙江、内蒙古、河南、湖北、福建、北京、湖南、河北、广东、陕西、贵州、黑龙江15个省市发布关于企业资质到期延续事项。


就在12月17日住建部再次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下面小编给大家解释一下:


问题一:建筑企业申报三级新办什么时候可以申报呢?


在2021年6月29日,住建部发布了一则《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现在依然有客户和粉丝留言问,我们公司因工程需要,需要申报施工三级资质,什么时候能申报新办?


之前还有粉丝及客户留言说我们的三级总包/专包资质即将到期,需要怎么延续,延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解释一下在2021年7月1日到新的资质标准实施之日,附件所列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一直有效,资质到期的统一延续到新标准实施之日。也就是说在新标准实施之日前,附件列表内的资质无论到期还是没到期的,都不需要延续了。等到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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