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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的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有哪些)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土地使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土地》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土地使用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性质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的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部分投资者起诉事项的进展及解决方案


2016年7月27日,公司供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6]5号),因公司存在“未依法披露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未依法披露重大事件签署意向协议事项”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公司被上海证监局处罚后,缪冬平、刘清、钟小荣等571名投资者于2016年8月至2019年9月期间分别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对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对其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期间的投资损失进行赔偿,并按全部投资损失提出总金额合计为10358.84万元的索赔,上述案件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分批次受理、立案、审理,并对部分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公司依法对已经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提起了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对公司提起的上诉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对部分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针对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公司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提审的裁定,并裁定中止执行原审判决。同时,公司已按上述投资者提出的诉讼金额的80%计提了预计负债,其中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831.26万元,计入2017年度营业外支出3,522.17万元,计入2018年度营业外支出2,448.76万元,计入2019年度营业外支出1,093.85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公司对上述投资者诉讼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会使用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破产清算及涉案人员追回款项优先赔偿投资者;此外,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承诺:若公司从浙江德美破产清算及涉案人员追回的款项不足以覆盖上述公众股东诉讼事项产生的损失,顺灏投资将为上市公司承担兜底补偿责任,确保上市公司不会因此事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对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公司对已经作出的全部终审判决,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提审该部分案件的裁定,并裁定中止执行原审判决。截至9月30日,部分案件已经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已经双方和解后撤诉,和解款金额为原审认定损失金额(不包含利息部分)的30%及以上,根据诉请金额计提预计负债,以及和解部分冲回预计负债,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636.27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产生正面影响,有利于促进其他投资者接受调解与和解,节约司法成本。其余再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之中,公司正在同律师团队积极地开展诉讼应对工作,努力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责任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届满之日后起诉的投资者将不会获得胜诉判决。


二、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上半年裁定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破产财产清算,并拟订了《浙江德美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下发(2015)嘉桐破的字第4号之23《民事裁定书》,对该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破产管理人拟订的财产分配方案,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32,459,250.52元(其中:优先权债权金额1,964,904元、普通破产债权金额30,494,346.52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165,823.55元(普通破产债权)。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二次金额3,988,619.84元,全部为普通破产债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二次金额21,689.50元(普通破产债权)。对于浙江德美破产清算的后续事宜,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的性质损失,努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公司钱财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在公司收购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过程中对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涉嫌触犯刑法,对于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犯罪的行为,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予以刑事立案,并出具《立案告知书》。目前,上海市公安局正在依法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


四、公司起诉王钊德、王斌追偿权纠纷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代替公司于2016年向债权人支付了公司、王斌、王钊德三者共同为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款项53662436.35元,为依法追回该项担保责任款的三分之二及相应利息损失,公司于2017年6月底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斌、王钊德向公司清偿其应当承担的担保份额,以连带保证人的身份支付公司代偿款项人民币35774957.57元及相应利息损失暂计人民币1428302.93元,共计人民币37203260.50元。法院于2017年7月11日出具(2017)浙0104民初49供热7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向法院申请对王钊德、王斌进行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王钊德、王斌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5774957.5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的财产。2017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17)浙0104民初49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冻结被告王钊德、王斌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5774957.5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的财产。目前,对于该案,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中。


五、新型烟草业务的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馨有”)是公司投资新型烟具和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及平台。报告期内,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基础上,公司的新型烟草业务聚焦于低温加热不燃烧产品,打造以研发、市场销售和供应链三部分组成的核心产业链。深圳佳品健怡科技土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品健怡”),成功研发FreeM首款全自动加热不燃烧烟具,并配套开发出第一代草本颗粒型低温加热不燃烧制品并成功自动化量产。报告期内,该系列产品已开始启动线上营销工作,并完成部分销售。公司持续关注和布局新型烟草领域,积极与新型烟草领域内具有突出知识产权以及技术优势的企业进行合作。报告期内,上海绿馨参股深圳市美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众联”)40%股权,参股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喜科”)49%股权。美众联具有行业领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团队,储备了大量专利技术。在海外新型烟具市场具有较好的市场资源及销售渠道,并成功帮助海内外客户开发出多款新型烟具产品,并成功推出自主品牌,广受客户认可,从而增强了公司在新型烟具制作方面的优势。云南喜科创始团队具有丰富的香精香料和低温加热不燃烧制品研发经验和市场资源,云南喜科经自行研发,已申请新型低温加热不燃烧类制品相关专利,与上海绿馨所持有专利可形成新一代加热不燃烧制品专利体系,规避国外知名加热不燃烧制品厂商的专利壁垒。报告期内已完成增产设备采购、安装及生产。云南喜科已在国内开拓线上以及线下零售渠道,部分产品已实现对外销售。


六、新材料项目的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在社会印刷产品领域的竞争力及完善产业链布局,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根据市场开拓情况,技术研发部门通过现有设备,人员和工艺革新,开发出PE镀AI材料的无纺布复合新产品开拓新的产品市场。该新品以后可以广泛的应用到医学用品中。同时也可以利用新产品的透气性和新工艺的阻隔作用将应用到农业覆盖产品,具有保湿,遮光,通气以及可以重哪些复利用等优点,市场应用前景较为广阔。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厂房改建工程全部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取得快速进展,新研发的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青柠牡丹”、“都宝”等多款产品已处在批量生产、销售阶段,产品已经取得良好的市场效应。


七、工业大麻业务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在云南地区种植的工业大麻已全部收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晒干入库存储等工作。公司分别向两家工业大哪些麻种植公司各采购1000亩左右工业大麻花叶,以满足后期预期生产加工的需求。报告期内,厂房建设方面已按照施工详勘提供的数据开展了桩基础施工,通过了图审单位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完成了工程造价工作。该项目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已采购,相关配套设备正有序开展采购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顺灏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在黑龙江省通河县开展工业大麻精深加工及终端产品开发应用项目,由于项目所属行业涉及到环评、项目所需供气供暖以及土地性质等问题,目前该项目处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沟通阶段,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开展相关项目工作。公司海外子公司LUXIN HEMP GROUP INC.已取得美国Pasadena (加利福尼亚州帕萨迪纳市)颁发的Business Permit,取得该证书后,有根据美国法律政策体系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LUXIN HEMP可以在美国帕萨迪纳市(Pasadena)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制造相关业务并在美国以及全球其他合法国家地区开展销售。该公司已具备基本的生产加工场地,所需设备部分交货装运途中,部分还在制造定制。公司积极关注工业大麻在全球的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最新动态,加快生产线的建设和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布局。同时公司将加强技术研发工作建设和完善人才管理体系,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制定企业产品质量及检测标准,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不断坚持创新和产业链的布局。


八、有机农业、土壤治理项目


在报告期内,为分散乃至消解国家控烟力度加大所造成的压力,公司积极持续推进功能生物有机肥、土壤修复治理、现代生态农业等有机农业领域业务的发展,积极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湖北金博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博世”)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已完成设备生产的安装、调试,并顺利完成湖北省荆州市委项目检查工作。湖北金博世各项公司管理制度、核心运营团队、商标注册、产品标准申请、生产许可证办理、产品试生产等前期工作均有序推进。预计第四季度,形成生产销售。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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