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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汇算清缴审计报告费用(小企业汇算清缴要审计报告吗)




12月开始,又一大波税务政策执行,会计这个月会有很多事情要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审批取消,增值税抵扣凭证范围缩小,还有工资个税 社保 抄报税 发票 汇算清缴新规开始,这些和工资、和工作息息相关,会计必须要马上学习!




12月要学习的政策,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汇算

1、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不再区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发票新规开始,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专票


3、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扩大,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了五种情形的异常凭证


4、工资个税降了,年收入不满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汇算清缴


5、2019年起,社保未缴满15年的有救了,断缴一个月这些权益也不清零


6、取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审批,以后不能再随意填写经营范围


7、今年年底前将取消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8、企业注销流程再简化!这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




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不再区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法表明将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是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为起征点,很可能的情形是,增值税纳税人默认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特定情形或不超过一定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点击查看详情:明确!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国家正式发布22条增值税新政策




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全行业可以自开专票了


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外)可以申请自开专票,但选择后税务机关将不再代开。需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也不再代开。






小规模自开专票,请务必注意这3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报告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范围扩大,新增5种情形的异常凭证

自2020年2月1日起,异常凭证新增五种情形,简单点讲包括失控发票、非正常户未申报的或已申报未缴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不通过的发票、涉嫌虚开的发票、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发票、走逃企业虚假购销生产申报期间开的票、在上家开进来超过一定比例异常进项票期间开出的发票。


一、增值税扣税凭证最新政策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二、增值税抵扣凭证大全,收藏学习








工资个税降了,这6类人将领回一大笔钱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个税最新政策。暂定两年内,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即使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高于预缴税额,也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点击查看详情:2年内,这两类纳税人不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国务院最新通知




12月开始,取消经营范围审批

取消经营范围审批!自2019年12月1日起,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等多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施行“证照分离”,直接取消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批,改审批为备案。


点击查看详情:取消经营范围审批!12月1日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能随便填写




取消抄报税!12月后改为对开票数据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9〕19号)一文决定: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报告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按附件的进度安排表,这项工作将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一、如何查看自己是否抄报成功


抄报税前后,金税盘是有变化的,我们可以通过查询看自己是否抄报成功。


如图所示「都是以金税盘举例」,左边是抄报税前,右边是抄报税后,我们来看看有什么变化。


这个图片查询都是在开票系统通过报税处理-状态查询获取的,你也可以自己看看哟。








1. 锁死期不会改变,只有你在抄报税后,再通过申报系统填写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把增值税申报缴纳并清卡后锁死期才会跳转到下个征期,而清卡必须抄报税后再进行纳税申报才能清。


抄报税虽然有个报字,但是其实说的不是纳税申报,当然实际工作中很多人把抄报税的概念等同于含了纳税申报,他们说抄报税就是说抄税并申报税的意思。其实呢,这只是个习惯问题,实际上这两个工作还是分开完成的。

审计

抄报完成后,我们就需要进行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上传申报表,有税款的进行扣款,成功后,申报信息通过网络反馈回来,系统才会实现清卡,当然这个动作也是费用自动完成的。


2. 上次报税日期改变,自动跳转到当月1日,注意,这里显示的报税不是纳税申报的意思,就是指的抄报税。自动跳转说明已经完成了上报。如图:





3.抄税起始日期改变,抄税完后自动跳转到下月1日。代表你本月已经抄税了。


4.报税资料变成有,已经完成吗抄税。金税盘有汇总资料了。再进行纳税申报并清卡后,这个地方就会变成无。


以上就是抄报税前后的变化对比,如果只完成了这个,你的卡过了征收期,也就是锁死期一样会被锁死,不是说你抄报税了就天津不会被锁死。


只有当你完成了纳税申报企业,通过了一窗式比对,然后清卡后才算完成了整个增值税征收期的工作。锁死期才会跳转到下个月。


接下来你应该完成纳税申报和清卡了。


打开申报软件,完成网上申报。各地的申报软件是不一样的,但是申报表格都是一样的。





再打开开票软件,远程清卡。


现在清审计卡也是自动的,你申报成功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系统会提示你已经完成清卡,很人性化。





抄报税和纳税申报,一定要先抄报税再做纳税申报。否则申报就会出现问题。





目前基本是抄报税-纳税申报-清卡。


纳税申报时候系统会对企业的申报开票数据和实际上的报税数据进行比对。


2018年5月1日,《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124号)将正式执行。增值税申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费用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如果不熟悉该操作规程,增值税申报比对将无法通过,税控设备将锁死,发票无法开出。


而你抄报税的发票开具内容和你增值税申报填写的数据就属于比对的范围。





当然,你认证抵扣的数据企业也会和你申报表的数据进行规则比对,以此来判断你是否申报正确。


在实践中,我们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核心征管系统将相关比对不符信息及提示信息反馈给网报系统。纳税人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信息,排查比对不符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调整申报表数据,能够防范错误填报风险,提高纳税申报质量,比如下面这些填表问题,出现提示,你需要进一步检查。







系统提示比对不符信息的同时,将提示纳税人“此申报信息存在异常,若继续提交,将启动异常核查流程,且税控器具不能解锁”。






出现异常,纳税人应该及时检查,按照提示信息修改申报数据。若各项数据都没有问题,系统还是提示,可以继续提交,但是系统会启动异常处理流程且税控器具不能自动解锁。





申报比对不符,没有经过税务机关处理解除异常,纳税人不能领用发票,开具发票也会受到影响。


这种情况下,需要携带金税盘及相关证明资料前往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异常处理岗经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系统将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异常处理岗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将转到税源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税源管理部门经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系统将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处理。


注意:


1、季报的小小规模纳税人,务必按月对税控设备进行抄报和清零解锁。


2、逾期抄报锁死的状态,需携带要身份证(已实名办税)、营业执照副本与税控设备至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清零解锁。天津


3、一旦锁死,系统暂停开票功能。





点击查看详情:定了!取消抄报税,12月31日前完成!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企业注销流程再简化!这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

税务注销程序又又又又简化了!继续减轻大家的工作量!





一、税务注销“不用办”!


是的,您没看错!


如果您打算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清缴罚款。


恭喜您!您不用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会自动向税务部门核对您是否符合上述情形,税务部门自动确认后符合的,免予办理税务注销。




二、税务注销“即时办”!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如果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不欠国家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已经缴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没有正在被税务机关检查,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要人;


(六)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纳税人。


恭喜您!您可以享受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目前北京市95%的税务注销业务都已经即时办结了!一天内完成!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哪怕资料不齐,还可以享受“承诺制”容缺办理。只要您向税务局做出承诺后,可以即时得到清税文书



重要提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业务可以到各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更可以足不出户“网上办”,动动手指,轻松搞定!




三、实名办税“资料少”!


实名办税资料少!少到什么程度?


《税务登记证》(正本)?不需要!


《税务登记证》(副本)?不需要!


《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不需要!


《临时税小务登记吗证》(副本)?不需要!


《发票领用簿》?不需要!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不需要!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复印件?不需要!


如果您已经实行实名办税,只需要报送《清税申报表》(适用于一照一码或多证合一纳税人)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注意,以上两份表单是二选一,一个就够了!


依据:2019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一起,更大力度地优化了税务注销办理程序。



(一)须办理注销登记的三种情形


1.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办结事项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提醒: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进行清税并出具《清税证明》。


(三)《清税证明》免办的两种情形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四)税务注销即时办理的三种情形


1. 对向市场监管部汇算门申请简易注销的: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2.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3.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4.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清缴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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