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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公司股权变更如何办理(股权变更要去哪里办理)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3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252,938.9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32,199.14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办理公司,鉴于西子新能源是募投项目“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16,301,763.14元向西子新能源增资(其中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916,301,763.14元计入资本公积)办理,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西子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西子新能源100%的股权,西子新能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80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建设期约为2.5年,募集资金将根据建设进度分期支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10,000万元认购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拟与该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五、《关于增资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国新的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用于浙江国新日常运营及对外投资。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浙江国新100%股权。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资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如何洁能 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经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6,301,763.14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如何22-016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于2021年5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哪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1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98,236.8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6,301,763.14元。


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0,471,698.11元后的余额1,099,528,301.89元汇入公司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1〕8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3月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252,938.9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32,199.14元。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公司3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252,938.9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32,199.14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进行置换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公司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要去。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兰溪查意见》。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2-01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根据《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80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建设期约为2.5年,募集资金将根据建设进度分期支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要去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2〕71号)同意,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110,000,000元,期限6年。


截至2021年12月30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471,698.11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1,099,528,301.89元。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3,226,538.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6,301,763.1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0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8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不包括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6,301,763.14元。在公司募集资金兰溪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故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


(六)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理财产品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理财产品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购买产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产品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理财产品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长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2-019


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况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认购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本基金”)份额,并拟与本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普华”)签署《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85-1号392室


法定代表人:沈琴华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5%),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金华艾兴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登记备案情况: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1071。


浙能普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基金有限合伙人


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虞国平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能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兰溪普华盛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华盛旺”)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8号A座2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普华盛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45,45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5、缴付出资


(1)有限合伙人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缴付通知的时间缴付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 7 日通知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但就任何后续交割的首次出资而言,付款日可按照普通合伙人和后续合伙人的约定进行缴付。


(2)合伙人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通知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合伙人首期出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的30%,后续出资按照投资项目的实际出资需求缴款。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6、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7年,自成立日起计算,分为投资期、退出期及延长期。


(1) 投资期为存续期的第1年至第5年。


(2) 投资期结束后至本合伙企业存续期第 7 年的期间为本合伙企业退出期。


(3)根据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变更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延长2年。


7、 管理费


(1) 投资期内(投资期从首次交割日起算),按实缴出资额收取2%管理费。


(2) 退出期内,按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收取2%管理费。


(3) 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8、投资方向


围绕新科技、新能源、“双碳”相关产业,主要聚焦太阳能、氢能、风能等新能源领域,同时适当投资节能环保、新材料、储能、芯片半导体、高端装备等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9、禁止投资和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贷款或者委托贷款、资金拆借;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股权、期货、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抵押和担保业务;


(4)赞助和捐赠;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公开或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动产。


10、 退出机制


对项目进行投后分级管理,对于符合上市或挂牌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重组上市和/或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或挂牌的被投资企业,优先考虑被于行业领先企业的并购;同时设置回购保护条款要求管理层回购退出;


11、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如下原则和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支付合伙人投资本金:按照各合伙人的全部实缴出哪里资比例支付,直至各合伙人均100%收回其已累计实缴的投资本金;


(2)支付合伙人基础回报: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直至各合伙人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优先回报”);以实际缴付之日到收回该投资之日止计算,若分期缴付,则分期分段计算;


(3)80/20分配:以上分配完成之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如有)80%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分配完毕。


逾期支付合伙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不作为合伙企业的收入,按照违约时的守约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2、 会计核算方式


(1)会计年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财务年度结束之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管理人应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下列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2)合伙企业的利润表;


3)合伙企业的现金流量表。


13、公司对本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不在本基金中任职。


六、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七、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变更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以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持续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国新的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用于浙江国新日常运营及对外投资。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浙江国新100%股权。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GK31Y7Y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大农港路1216号1幢604室


经营范围:服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浙江国新增资。本次增资实施前,浙江国新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国新100%股权;增资实施后,浙江国新的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直接持有浙江国新100%股权。


3、浙江国新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定践行着新能源及储能 方向的战略转型。浙江国新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重要主体。自转型以来,公司在清洁能源和储能领域积极布局新技术,投资入股了多家技术领先的优秀制造型企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了显著的协同效益。本次增资将增强浙江国新的资金实力,满足其企业发展和对外投资需要,亦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和实施落地,符合公司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股权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浙江国新的持股比例仍为1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2-017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根据《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80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新能源”)负责实施。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项目拟以公司对西子新能源增资的方式实施。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16,301,763.14元增资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案


二、本次拟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MA2D4WQ4XU


法定代表人:侯晓东


住 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36号7幢3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9-21


营业期限:2020-09-21至9999-09-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100%全资子公司


2、财务信息


西子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西子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的建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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