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税率资讯(增值税附加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1〕482号


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561X1):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教育处罚决定:


你公司取得深圳市沙瑞新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3162130,发票号码:29833267-29833271,金额:499512.80元,税额:84917.20元,税率价税合计:584430.00元)为虚开发票。


(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方面


你公司取得深圳市沙瑞新增值税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6年11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84917.20元。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造成2016年11月所属期少缴增值税84917.20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944.20元、教育费附加2547.52元、地方教育附加1698.34元。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你公司2016年11月所属期销售额不足10万元,因此免征当月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资讯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地方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税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深圳市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核定征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附加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附加收办法(试行)》附加(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你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经计算,你公司2016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28600.42元,你公司2016年度已缴企业所得税3576.06元,少缴企业所增值税得税25税率024.36元。


(三)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深圳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取得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罚款金额69531.46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教育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地方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