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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叔建言:这样征房地产税,钱多事少,国泰民安

让各阶层人民都安居乐业

本文在共同富裕平稳健康发展两大前提下,探讨如何以最小代价实现“房住不炒”,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方案概要】

1、向新购住房者分类征收房地产(消费)税;

2、租赁住房按现有房地产税法应收尽收;

3、税收所得用于发展公租房。

二、【方案优点】

1、新老住房区别对待,避免了政策实施的重大动荡和风险。

2、把房地产税的性质从持有环节的财产税变成交易环节的消费税,避免了税基税率确定的巨大麻烦,大大减少了征收成本。

3、不影响地方财政相当程度依赖的土拍收入,对各级各类城市都能做到财政收入平稳过渡和稳定增长。

4、加强对房租收入征收房地产税的管理,房东好接受,同时对租赁市场价格的影响不大。

5、将增量的房地产税(而不是存量的土拍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更加稳定可靠。

6、对金融系统稳定基本无影响。

三、【现有基础】

1、各地“因城施策”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已实行多年,趋于成熟。

2、多地推出了二手房交易价格指导价。

3、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已经建成和运行。

4、各地公安系统的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已有相当的经验。

5、各地国资建设和管理平台公司规模巨大。

6、针对新房交易的税收征收体系非常完善。

7、城市规划、用地及建设审批体系非常成熟。

8、农业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已有相当基础。

9、各地廉租房管理已有一定基础。

四、【具体措施】

1、对于存量住房,无论数量、面积、价格、区域、产权性质等,以及在多地拥有住房,均不列入房地产税征收范围。

2、对新交易的住房(包括一手和二手房),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由房管部门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应该越简单越好,可以仅按建筑面积进行分类,不考虑地段、年限、价格等因素,否则会不胜其扰。下面的面积段和占比仅用来进行参考性说明。

(1)公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容纳25%家庭居住;

(2)刚需房:70~120平方米,容纳50%家庭居住;

(3)改善性住房:120~180平方米,容纳20%家庭居住;

(4)高等级住房:180平方米以上,容纳5%家庭居住。

公租房不允许个人交易,刚需房按照一个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一套进行限购,改善型住房和高等级住房放开限购。

3、公租房相关政策

(1)公租房由地方政府每年确定配建指标,快速扩充规模,能够容纳20~30%城市人口居住。

(2)允许开发商未售出或者新建成的“公寓”类商业用房,按照规定改为公租房,由开发商自持,或者由公租房管理公司回购。

(3)市政府指导各区,分街道成立公租房管理公司,同时鼓励开发商成立专门的公租房管理公司,负责公租房的交易、出租和管理。

(4)个人存量的7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可以继续自行居住,不允许对外出租,无需缴纳房地产税。卖出时,必须出售给指定的公租房管理公司,售价按照房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拆迁时,按现有政策执行。

(5)地方政府制定公租房准入资格、退出办法和租金标准,以适应在本市没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者、新进入社会的年轻人的住房需求。

(6)公租房入住人及其家庭无论以任何方式在本市获得住房,必须退出公租房。

4、刚需房相关政策

(1)一个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仅允许持有一套刚需房。

(2)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的个人,终生只有一次购买刚需房的资格。购买刚需房,无论一手还是二手,均需要事先在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认定。

(3)符合购买资格的无需缴纳房地产税。不符合购买资格的,在缴纳房地产税后,准予购买。税率与改善性住房相同。

(4)刚需房持有人无需缴纳房地产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多套刚需房持有人,无需缴纳;两名刚需房持有人结婚形成该家庭持有多套刚需房,无需缴纳。

(5)刚需房卖出后,再购任何住房,均需按规定缴纳房地产税。

(6)个人持有的刚需房不允许对外出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

5、改善性住房相关政策

(1)改善性住房在全国范围内不限购。各地可因城施策,在3年内逐步取消限购政策。

(2)个人新购改善性住房,无论一手还是二手,均需在交易环节缴纳房地产税。改善性住房以交易指导价为基础,税率按照10%(尚需进行测算论证),无免征额。

(3)二手房在交易时缴纳,一手房在备案时缴纳。

(4)个人持有的改善性住房不允许对外出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

6、高等级住房相关政策

(1)高等级住房全国范围内不限购,各地立即取消限购政策。

(2)个人新购高等级住房,无论一手还是二手,均需在交易环节缴纳房地产税。高等级住房以交易指导价为基础,税率根据所在小区容积率按照20%~100%(尚需进行测算论证)分级确定,无免征额。

(3)二手房在交易时缴纳,一手房在备案时缴纳。

(4)个人持有的高等级住房不允许对外出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

7、商业用房相关政策

(1)基本延续现有政策,但规定个人持有的商业用房不允许对外出租,同时加强“住宅禁商”政策的执行力度。

8、房屋租赁相关政策

(1)全面禁止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持有的住房或者商业用房需要出租的,必须委托给符合资格的房屋租赁公司,在支付管理费和缴纳房地产税后取得租赁收益。

(2)地方政府制定房屋租赁公司的准入资格。个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成立住房租赁公司。

(3)房屋出租按照租金的12%缴纳,按年征收,按月预缴。房屋租赁公司是租赁房地产税的代征代缴义务人

五、【几点说明】

1、公租房、刚需房、改善性和高等级4类住房的占比,各城市各地区会有不同。大略来说,人口流入地的公租房和高等级住房的占比可以更高一些。

2、可以通过调整公租房、刚需房、改善性和高等级4类住房分类的建筑面积段,来调整规模占比。

3、房地产(消费)税的税率可以全国统一制定。

4、农村或者小城镇的住房暂不适用房地产税。

4、住宅作为遗产继承,或者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时,由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参照新购,来审核如何缴纳房地产(消费)税。

5、商业用房转让、继承、赠与环节,不征收房地产(消费)税,而是在出租环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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