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市场环境,开展业务的方式要么是个人给个人介绍业务,要么是个人给公司介绍业务,或是公司给公司介绍业务,想要独自把业务开展开来,还是比较困难的。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家既帮了忙,当然也得有所表示维护好关系,利益永远是最好维护关系的良药。
但对个人来说,个人是无法自行开具发票,需要到当地税务去代开发票,按照报酬所得300万计算,需要缴纳40%的个人所得税,即需要的税金为:3000000*(1-20%)*40%-7000=953000,将近要缴纳100万,这对个人来说太不划算了。
其实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解决,有两种解决方式。
第一种:自然人代开,个人到税收园区代开发票给公司
这种情况个人可以选择在税收园区的税局代开发票,开居间服务费的发票,通常受票方能入账,另外个人代开发票,园区税局将个人看作是个体工商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是个人经营所得,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为0.5%,加上今年小规模增值税1%和附加税0.06%,需要缴纳的综合税率为1.56%,附有完税证明。例公司转账给个人账户,需缴纳300万*1.56%=4.68万。代开品目基本不限制,3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全部完成。
第二种: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的名义开票。
由于个人代开的票属于个人性质,部分公司不接受,只要企业性质的票,这种情况可以在税务园区内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同样享受核定征收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的个税为0.6%,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为1.66%,缴纳完1.66%的税费后,剩余的资金可以提取到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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