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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登记生效(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生效吗)


近日,桓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山东锦汇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县首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这是桓台县首例以预告登记方式实施土地二级市场用地转让的业务,也是桓台县实施土地二级市场用地转让的一次成功探索,把预告登记证明作为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依据,将进一步破解企业发展用地难题。


为进一步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秩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淄博市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转移预告登记实施办法。桓台县依据办法规定,先试先行,规范土地二级市场流转,积极宣传办法实施细则,切实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遵循“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国有建设用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当宗地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法定要求时,买卖双方再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及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买方)书面同意,原不动产权利人(卖方)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包括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下一步,桓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核心,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找政策、想办法,进一步激活土地市场要素,提高存量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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