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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国税局鹭滨大厦(思明区办税服务厅鹭滨厅)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机房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机房维保服务


GW2017-SH403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联系方式:0592-53151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0592-227933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机房维保服务,服务期:3年。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3、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3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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