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数据分析不严谨。正确的分析方法应该是先有数据后形成观点,但有的撰稿人在数据分析前先入为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习惯,形成固化的观点,然后挑选能够证明自己观点的数据来印证,将那些与观点不相符的数据排除。分析过程仅停留在浅层数据,缺乏深入挖掘,发现问题也是老生常谈,千篇一律。如:某撰稿人对农村违纪违法案件分析时,欲将“农村腐败案件持续走高,基层小微权力监管迫在眉睫”作为分论点,并以近三年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进行印证,后发现村干部案件数前两年增长,第三年却是下降,与分论点中的“持续走高”不符,于是便改用全体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数三年连续增长作为论据。但全体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数包含了大量的与职权无关的普通党员赌博、酒驾等案件,该数据无法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管迫在眉睫”形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