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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模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规模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大家都知道,很长一段时间,增值税纳税人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小规模纳税人的。







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国家税务总局有了特殊的另有规定的条文,这个事情还要从2纳税018年开始说起!




2018年,财税〔2018〕33号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执行口径层面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8年就收官了。




2019年,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标准120万元划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免税销售额标准提高了,就可能有更多的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诉求。





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转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




而该政策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9年就收官了。




新冠疫情人和爆发了。。。。




国家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小规模工复业,给小规模纳税人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







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转小继续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




按照政策,2021年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小规模了,而且也没有新文件出台。




但是事情似乎又有转机。




2021年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规模

当个小人的规模太好了,这个政策一出,我估计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2021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还会继续。。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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