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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大学生回盐补贴政策政府发文(海盐县高校毕业生回盐就业补贴)

嘉兴海盐的人才科技新政推介会都开到上海啦~



推介会上,海盐向与会代表解读了人才、科技新政。


《海盐县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


高精尖人才,奖!


1、对新引育的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每人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工作经费和800万元的奖励补助。


2、对由我县申报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A类、B类、C类创业类人才项目,分别分期给予总额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


3、对入选海盐县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的创业类项目,分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


4、对新入选的A类、B类、C类创新人才项目,分别按领军人才年薪的70%、60%、5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属于长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属于短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5、新引进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到海盐全职创业的,经认定直接享受“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B类、C类政策;


6、新引进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到海盐创新的,经认定按长期、短期直接享受“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B类、C类创新人才项目政策。


7、对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人才计划的,上浮5%的奖励额度。


顶尖、高端人才团队,奖!


1、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在为期3年的首个资助期内,按照省级财政要求进行配套资助。


2、对经评审认定的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按照团队所在企业投入资金额度,财政按照1:1给予综合配套资助,同步配套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根据实际需求予以最高1亿元的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3、对经评定的县级及以上重点创新团队,给予10~200万元的创新资助。


国内外人才,奖!


1、实施“海外工程师”计划,对企业及其开办的研发机构聘请外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根据用人单位聘请“海外工程师”所支付的薪酬标准,按一定比例给予用人单位10~50万元年薪资助,单个“海外工程师”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2、实施“双休人才”计划,对北上广深等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在双休日到海盐工作生活的,由政府部门组织的,政府部门支付交通、食宿费用及提供相应工作条件;


3、由纳入县重点人才中介目录的中介机构组织的,中介机构支付交通、食宿费用及提供相应工作条件,财政按其实际支出的30%给予中介机构补助,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4、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财政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的资金奖励。


高校毕业生来盐工作,奖!


1、对企业引进的博士(正高)、硕士(副高、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个人9万元、3万元的奖励,奖励视劳动合同执行情况按比例分三年兑现。


2、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以公布的当年度紧缺人才目录为准),满三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3、海盐籍重点高校(以当年公告目录为准)毕业生回海盐企业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在企业就业满3年,再给予3万元奖励。


4、引进的非海盐籍重点高校(以当年公告目录为准)毕业生在海盐企业就业满5年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当好“伯乐”,奖!


1、引荐后通过我县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引进入选省市领军型创业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


2、再由项目落户地根据人才创业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推介单位(含域外孵化器)或个人奖励,具体为企业注册落户起5年内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3、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人才集聚地聘请“引才大使”或建立海内外人才工作站,根据协议和绩效给予每年1~10万元工作经费。


4、经海内外留学人员协会(联合会)、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高校、引智大使等推介,并携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的项目来盐考察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每人最高4000元的经费补助。


企业请看这里!这么做有奖励


1、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的企业,根据协议和绩效,给予实际支付中介服务费20%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


2、企业引进高级以上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可据实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市外人才招聘活动,给予1000~15000元补助。对招商引资中引进的年薪高于30万元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个人一定的奖励。


4、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实践基地。经认定,可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财政综合支持。


5、核电关联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参加核电系统专业机构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经认定后给予企业培训费5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


6、企事业单位出资在海内外建设域外孵化器,经考核优秀的,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设的市级域外孵化器,按国外、国内分别给予建站单位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经费。


7、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单位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经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工作经费,对柔性引进第二名以上院士的每增加1名院士每年补贴最高10万元工作经费。


8、对新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建站单位最高30万元、建基地单位最高20万元的资助,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员给予每年最高7万元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


9、对新建成的省级、市级外国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企业最高30万元、20万元资助。


10、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经费补助。


11、被命名为县“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创建启动资金;


12、被评为优秀“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13、获评优秀大学生创业园带头人的,给予2000元奖励。


14、设立县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三年内给予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0%租金补助,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对当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收入(不含劳务费)达到100万元的企业,经认定给予5%的发展补助,补助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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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保障:


1、编制“十三五”人才公寓建设规划,根据规划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额度专项用于人才公寓建设,并加大人才公寓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2、对顶尖人才和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3、对市级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在海盐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最高分别为60万元、35万元的购房补助。


4、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在海盐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给予放宽购房(租房)提取额度、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等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入学保障:


1、对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并享受县级医疗单位绿色通道服务。


2、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可纳入享受人才保健待遇,对不愿享受保健待遇的顶尖人才可通过支持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方式提供相应医疗保障。


3、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根据教育资源情况,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无障碍入读公办学校。


4、对其他高级及以上人才子女,教育部门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


落户保障:


1、对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县域范围内工作地的限制,若在海盐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海盐县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


2、对引进的高级人才,若在海盐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海盐县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


服务保障:


1、拓展“生活绿卡”发放范围和服务功能,加快与“市民卡”相衔接。


2、在重点科技型企业中实施企业年金制度。


3、开展“杰出工匠培养计划”,对杰出工匠给予5000元奖励、优秀工匠给予3000元奖励。对全县突出贡献人才给予每人1.5万元奖励;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人才分别给予每人8000元、5000元奖励。


随后,会议举行了第二届“智赢海盐”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


“智赢海盐”创新创业大赛是我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天的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创新创业大赛的序幕,接下来大赛将经历项目征集、初审、决赛三个阶段,最终获奖并落户海盐的参赛项目海盐县将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资助。


同时,获奖项目还将优先推荐参加嘉兴市“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评审,按评审结果给予A类600万元、B类400万元、C类200万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资助差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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