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财政部12月4日印发的《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使用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非税收入划转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可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税费统征效率高的优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负担。”厦门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处长陈炯德说,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划转不仅为缴费人提供了切实便利,同时也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防范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