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扣文件依据
财税[2012]15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金税设备做账及抵减会计分录方法
新户初次购买金税盘及缴纳技术维护费(480元),可以全额抵减税款,依据《财税[2012]15》号文。
做账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 金 480
抵减税款时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80
贷:管理费用 480
金税设备技术维护费做账及抵减会计分录方法
每年缴纳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技术维护费(280元),可以全额抵减税款,依据《财税[2012]15》号文。
做账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80
抵减税款时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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