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张先生是一家省外企业派驻长春从事食品原料采购的工作人员。这轮疫情暴发后,他所居住的小区封闭,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其公司得知情况后称,隔离期间耽误工作工资不能照常支付。
同时,迅速整合所有平台资源部署7×24小时“在岗”运作模式,解决一线话务坐席远程号码绑定、坐席人员手机接线操作培训、需求分派、队列等待等一系列技术问题,经过奋战,完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坐席呼叫转移的无缝对接,确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及时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有个事必须咨询一下,不说我心里不痛快!”3月14日,舒兰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值班人员接到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
邹先生称,他租赁的房屋于3月16日到期,此前已和房东约定不再续租。可疫情来袭,邹先生便向房东提出,按之前年租的优惠价格续交每月的房租,直至疫情结束,但房东对此不认可。
接到电话后,值班人员立即联系律师为邹先生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又为邹先生找到舒兰市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希望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帮邹先生解决难题。
“没想到我的一个求助电话,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不仅给免费找律师,还给我调解闹心事儿。”感动之余,邹先生道出了实情。原来,邹先生2月底提出要退房时,房东就说,出租房阳台的大理石有损坏,需要从租房押金里抵扣部分费用,所以自己才不愿退房。
听到这里,调解员明确告知邹先生,在合同解除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双方承担公平责任,如果邹先生执意不退房,在疫情结束后,他本来占理也会变得没理,建议邹先生在疫情结束后与房东到人民调解中心依法调解。对于阳台大理石的损坏赔偿,需要双方拿出证据。
最终,邹先生打开了心结,主动提出按期给房东腾出房屋。就这样,一起疫情期间因房屋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得到化解。
据了解,舒兰市司法局开通“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以来,已累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1件,化解合同纠纷争议2件、邻里纠纷1件。
为满足群众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吉林市司法局组织动员26名律师和62名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截至3月22日,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接待法律咨询189人次,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个。
桦甸市司法局组建由16名社会执业律师、2名法律援助律师、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公证员、4名司法鉴定人员组成的“桦甸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引导群众通过电话预约、微信咨询等方式,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同时,安排专人依托“桦甸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众号,为群众提供24小时线上解答、线上受理、线上办理,切实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