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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个人所得税退税#登上热搜。



3月1日起,2021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万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手续等。



另一类则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纳税人何时可以预约办税?


2021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或在3月16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即可。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哪些项目?适用税率是多少?


一、 综合类


1. 哪些所得项目是综合所得?


答: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


2. 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什么?


答: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答: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 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计算收入额?


答: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 工资薪金


5. 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


答: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


6.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7.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8.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按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除上述情形外,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属于工资薪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9.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属于工资薪金,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0.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11. 超比例缴付的“三险一金”是否要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为个人缴付“三险一金”的,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2.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税?要并入综合所得吗?


答: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13. 提前退休一次性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14.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答: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按规定合并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年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 劳务报酬


15. 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答: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


16.单位以免费旅游方式对非本单位员工的营销人员进行奖励的,怎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应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17. 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收入应如何计税?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保险代理人与保险营销员属于同一类人员。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四、 稿酬


18. 什么是稿酬所得?


答: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为稿酬所得。


19. 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应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20. 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五、 特许权使用费


21.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2. 个人获得的专利赔偿款应按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专利赔偿款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23. 个人将小说手稿进行拍卖取得所得,应按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24. 编剧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稿酬所得征税还是按特许权使用费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如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打开App并登陆,点击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进入预约功能页面。



3、点击“去预约”或者通过“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4、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会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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