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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征管法2001全文(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版)




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网消息,前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网




杭州市税务部门对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案件的处理,让我们不禁思考,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能否“避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存在什么风险?我们对相关问题做个梳理,供读者参考。




一、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之前,应当先了解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能否“避税”?




个人独资企业在财税方面有一些不同的规定,建议设立前先了解以下规定,以便了解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否真的能“避税”。




1.设置会计账簿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1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纳税人资质登记方面




在纳税人资质登记方面,应当根据情况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什么情况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主要法律依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对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情况下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在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条件下,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主要法律依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该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什么情况下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3.税款征收方面




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年第49号)第35条第1款第2项至第6项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年第49号)第35条规定如下,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4.适用增值税条款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增值税中关于“单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5.适用所得税方面




对于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中有8个项目扣除依照本办法的法规执行,不比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确定。




对于实行核定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务机关采用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明确指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网披露的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的相关规定,朱宸慧、林珊珊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原本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按照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其通过虚构业务方式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使之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哪些特殊问题建议关注?




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还有一些规定比较特殊,建议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前关注:




1.投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和第1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同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3.无限责任/债务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指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4.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分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6.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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