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上海得年度汇算又来啦!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网上号)
明确了相关办理事项
申报时间: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吧!
01申报准备
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个税APP你准备好了吗?
02简易申报
2020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个人所得税且预缴过个税所得税的,可申报以在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简易申报方式申请退税。
03标准申报
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可以在2021年6月30日前,如何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取得了境外所得,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赶紧摆好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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