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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普票遗失(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最新规定)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普通发票丢失罚款多少?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普通发票遗失报失流程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发现发票丢失、损毁当日。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二、应提供资料:


(一)必报材料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原件


(二)条件报送资料


1、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


《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原件


2、丢失发票的


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3]


三、办事程序: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受理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核实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转交执行环节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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