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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行业免征增值税(体检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现在公司的福利都比较好,有些公司会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但是体检的花费在税务上如何处理?看起来是一个很小的事情,涉及的问题确实很复杂。



1. 增值税方面


企业为员工支付了体检费用的支出,那么可能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够做进项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体检的费用支出对应暂行条例当中的集体福利,根据条例当中规定,此类支出无论是否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 企业所得税方面


此类支出既然不能抵扣增值税,那么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抵减企业利润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实施条例规定,体检费用方面,只要其成本支出并未超过员工工资薪金总额的14%那么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这部分支出只要没有超过规定,那么是可以抵减企业的利润的。


3. 个税方面


企业组织员工做体检,也是福利当中的一种,那么员工获得了此类福利,是否应该为员工申报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对于福利费用的规定看来,虽然福利费用属于员工收入,但是并不需要缴纳个税所得税。


4. 社保方面


既然员工获得了相关的福利,那么这些福利是否需要汇入收入总额来计算缴纳社保呢?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从文件当中我们能看到,职工福利费方面的支出是不并入社保基数当中的。


虽然这是一个比较小的事情,但是涉及的方面就有4个了。而且对于同一件事情,每一步涉税环节对应的文件都有所不同,希望各位老板及财务在处理某件特殊业务过程中如果有不确定的情况,能够先多翻翻相关文件,毕竟税务局来收税也是拿着文件和您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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