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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86(中国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06)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都会有会议,势必产生相应的费用,那么会议费有范围限制吗?会议场地费、餐费、交通费…这些与会议相关的费用都能列入会议费,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会议费的核算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会议费”有相应的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文件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因此我们可以参照该文件来执行。同时苏地税〔2011〕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会议费,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对象、会议目的、会议内容、费用标准等内容。


企业应提供会议证明材料: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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