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亳州药都银行总行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是什么开户银行)

案情介绍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


(2019)皖1602执204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刘金良


性别



年龄


40


身份证号


341281********8370


住址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道东行政村刘大庄42-1户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金良于2018年11月10日前给付原告康桂玲货款壹万元,于同年12月10日给付壹万元,2019年1月10日给付壹万元,于同年的每月10日前给付壹万元,于2019年8月10日前付清全部欠款,(被告刘金良每次付款汇入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账户名: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000569613610300000122)。 二、被告刘金良如不能在2019年8月10日前付清全部欠款,自2019年8月21日起,按所欠剩余货款的本金数量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含罚息)支付欠款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康桂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0558-5111056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