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男子王某一次在手机转账时无意见发现,漏填开户行信息进行付款操作,收款方也能收到了银行交易提醒的短信(非资金到账短信)。于是,王某利用该漏洞成功行骗2次,总金额达10380元。近日,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 情 回 顾
1994年出生的王某,系江苏省某大学的大四学生,同时也是马鞍山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看似有着大好前途的他,在2018年就因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过刑罚。本可以出狱后重新做人的王某,却再一次动起了不法念头。2019年10月10日下午,王某开着租来的奔驰车来到马鞍山市开发区某小区的一家超市内,谎称欲购买“金支中华”“软九五”“蓝色钓鱼台”等七条名贵香烟去“送礼应酬”,由于此类香烟价格贵不好买,该店家无存货,王某便让店家帮其调货,并加了店家的微信。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交易,却在此时出现了异变。王某在手机银行转账时故意漏填开户行信息进行付款操作,此时店主收到了银行交易提醒的短信(非资金到账短信),误以为该短信提醒为到账提醒,便将四条“金支中华”交予王某,然而店家在查看银行流水时发现钱款并未到账,王某遂编造出可能是“转账信息填写错误、银行方面出现问题”等理由搪塞,并多次暗示自己就住在附近的别墅区,是有支付能力,且往后也会经常在该店铺购买。当店家看到王某的价格不菲的奔驰车以及付给较高的烟钱后,最终选择相信王某。便将从外地采购来的剩余三条烟交给了王某,王某将上述七条香烟据为己有。
当月下旬的某一天,王某又在马鞍山某论坛上看到一则售卖二手iPhone X的信息,便主动联系到被害人陆某谎称要购买,双方约定了交易的时间地点,并谈好以4500元的价格成交。交易现场,王某使用手机银行转账填写陆某的手机号、银行账号后故意填错开户行等信息的手段,以每笔500元的金额打入陆某的银行账户,先后打了十一笔,共计5500元,陆某随即收到了银行的交易提醒短信(而并非资金到账短信),就没有仔细查看短信的内容,便将二手iPhone X手机交付给了王某。但是这笔转账却因为开户行的错误导致“冲正”,而退回了王某的账户里。狡黠的王某并没有善罢甘休,又谎称自己多转了1000元,使得陆某又通过微信转账转给其1000元。
得手后的王某随即将手机和部分香烟变卖,诈骗得来的所有钱财迅速挥霍一空。店家和小陆在未收到转账,并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报警。2020年2月23日,王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并退赔店家经济损失746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3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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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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