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商业保理公司税务筹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在前海注册的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照差额税率征税,从事保理业务的其他收入按照全额进行征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按15%征收。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


一、优惠内容


自2014年8月1日起,在前海注册的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照差额税率征税,从事保理业务的其他收入按照全额进行征税。


二、申报手续


企业可前往前海地税局办理税收申报手续。


前海商业保理企业申报税收优惠时,应填报《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深圳市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在“经营项目”的“一般贷款”项下填报,按取得利息总额填报“应税全部收入”,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额度填报“应税减除项目额”,二者的差额填报“应税营业额”。


三、金融服务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财税[2008]1号)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税〔2005〕1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定义: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3、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