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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开户行支行(包商银行开户行怎么查询)


原本包商银行被监管机构接管就是因为出现了严重的信用风险,接管的目的就是通过一年时间对该行相关流动性资产或负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或者对内部流动性风险机制进行再造,提高包商银行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让包商银行在接管期满之后能将所有流动性风险消除,重新以一种崭新的风貌出现在广大金融消费者面前,重振包商银行经营雄风,让其继续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成为实体企业及消费者真正的理财管家。


而如果商业银行不能理解监管机构的良苦用心,企图在监管部门宣布接管包商银行之际,私下搞小动作,无异于落井下石,最终会将包商银行推向更加危险的绝境。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个别商业银行在包商银行当此危难之事,不伸出援助之手,而是趁火打劫,实质上丧失了作为商业银行应有的良好行业操守。如近期监管部门发现,有个别银行机构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通过非正当宣传和营销手段,借机抢夺包商银行客户资源。更为恶劣的是,某大行包头东河支行的员工,竟然跑到包商银行某支行门口进行误导性宣传,试图挖走对方的存款人,转移对方的存款,且该员工还是“身披绥带”前往的,这属于一种典型的歪门邪道行为,也更让人觉得其竞争手段的“卑鄙”了。



这种做法是被监管部门严厉禁止了的,而且过去这种做法掀起了争夺客户资源大战、争夺存款大战等等金融内耗式竞争,这种行为让我国金融业一直陷入一种恶性竞争的怪圈,使我国金融秩序也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大家记忆犹新的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银行业刚刚改革迈向商业化之际,多吸收存款就能多放贷款,于是各家银行各显神通,推出了存款发手续费、发纪念品等不正当高息手段揽存,在开户抓资源方面也是允诺很多优惠条件,导致了存款搬家和开启企业搬家乱象,把当时的金融秩序搞得乌烟瘴气。到了本世纪的十几年里,由于银行商业化改革,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及存贷比监管之后,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冲动更强烈,上世纪简单的变相高息揽存行为被商业银行抛弃,代之而来的是更加隐蔽的高息揽存行为,比如发行理财产品、非标业务等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尤其是存款利率上限放开之后,不少银行大肆上浮利率,还有的搞假结构性存款,将整个银行的融资成本推得很高。


而商业银行这种争夺存款和客户资源乱象带来的后果也是十分危险的:其一,恶化了整个银行业存款公平竞争的生态,使商业银行不去积极研发存贷款新产品而吸引客户及其存款,而是通过许诺给予一定好处、变相提高收益等不正当手段来吸引客户,最终抑制了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动力,延缓了银行机构能吸引客户的金融新产品诞生,使得我国银行机构在服务金融消费者的方式及产品上相对国外发达国家银行业显得十分单一和落后,对金融消费者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其二,商业银行靠搞歪门邪道来揽存和挖其他银行墙角来增加客户资源的做法,使得商业银行存款不规范竞争永远成为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在这里我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齐全,还有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最近两年又有两家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进入,使得竞争陷入“白势化”程度,每增设一家机构,该县数额不大的存款就被重新分配一次,客户资源也重新循环一次,尤其在财政存款竞争上,后来的机构通过种种关系搞定与县政府领导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将财政存款从其他银行手里挖走,虽然挖走了财政存款,但新进来的银行付出的融资成本之高是不言而喻的。



其三,银行机构不规范的竞争行为,推高的是使整个金融资金的成本,这种成本最终都会转嫁给实体企业和贷款人的。说实话,我国实体企业融资成本贵与银行业不正当竞争人为加剧金融成本存在很大的关系。由于银行吸收存款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放贷款必然会采取高利率或变相高利率来弥补其非正常的支出,这样势必加大了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得企业融资贵成了无法治愈的顽疾,这样会极大地侵蚀实体企业的利润,也使得我国实体企业的经营效益呈下滑之势(虽然主要原因是国内外客观经济因素的制约)。比如有些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就会以收取财务顾问费、开承兑汇票贴现及以贷吸存等方式变相抬高企业贷款利率,让企业苦不堪言和敢怒而不敢言。


导致商业银行这种通过“不光彩”手段来达到瓜分其他银行存款和客户资源的目的,除了商业银行旧有的经营惯性和思维理念、加之监管缺乏灵敏、及时、有力的功效等因素之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现在的银行机构越设越多,造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这应该是商业银行歪门邪道竞争手段的最大幕后推手。可以说现在所有银行市场乱象与银行机构设立过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关系,如果将银行机构数量限定在一个科学、适度的规模水平上,很多银行经营乱象就会不治而自行消亡。目前我国大部分县市银行机构批设过多,而且还有不少的银行机构正在被批设下县甚至下乡,使银行业的竞争由过去的不足状态向现在的过度饱和状态转化,使得不少银行机构到了不通过非正常手段就无法生存的地步,而为了生存就不得不采取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歪门邪道手段;且银行机构设立越多,这种手段将会呈越发猖獗之势。


由此,监管机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挖走包商银行客户资源或争夺存款的银行机构打预防针或进行处罚,是必要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仅止于此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应该通过这种现象对当前银行业整体生存状态进行深刻的反思,消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做法,统筹兼顾,出台综合性的施治对策,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第一,对银行竞争乱象的宣传引导是否到位了?虽然监管部门出台了很多维持金融秩序的各种监管禁令,但目前商业银行是否进行了全面学习和认真领会,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是否统一到围绕监管指挥棒旋转?这应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唯有将宣传教育搞好,使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思想认识提高,治理银行市场竞争乱象才有动力。


第二,对银行督促措施或监管机制是否完善了?目前商业银行经营的各种乱象较多,监管部门虽然进行了有效监管,但不少问题督导流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堵塞;一些监管制度仍存在不完善之处,给银行经营乱象留下了很多的漏洞;尤其是处罚力度过轻,违规违法经营成本过低,对商业银行玩弄歪门邪道缺乏足够的威慑力。由此,下一步应加大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督导和惩处力度,营造商业银行在竞争上不敢作弊、不能作弊的严监管环境。而且,要鼓励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上进行创新,让其在金融服务产品和金融服务上“标新立异”,搬出真正吸引存款和客户资源的“核武器”,最终推进公平的银行市场竞争。


第三,对设立金融机构数量及战略定位是否认真研究?应该说,当前银行业经营乱象由来已久,有些经营乱象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这些乱象的根源还在于银行机构数量的过多,加剧了不公平竞争和市场乱象。因此,作为监管部门应当树立科学合理设置银行机构的监管理念,在银行机构设置的数量上要进行科学规划和权衡,消除面面俱到和大而全、小而全的银行机构迷恋思维,要控制好银行机构数量,把握好机构设置的节奏,防止一哄而上;尤其,在银行分机机构的设立上再也不能任意开闸放水了,有必要鼓励兼并或重组。因为现实情况是银行机构设立多,并不代表越能服务好实体经济,越能降低服务成本,更不代表竞争会趋于公平,这是为当前金融现实所证明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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