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09期活立木(包青山)销售交易公告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的委托,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NCCE)定于2015年6月9日(周二)下午15:00时举行林产品活立木(包青山)销售电子交易。
一、标的
1、高峰林场桉树(杉),林地面积约10410亩,设计出材约63050m3,标的数13个。
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NCCE网站(www.chinancce.com)公布的销售清单,交易标的具体相关数据和要求以交易当天NCCE网站最后公布的资料所载内容为准,交易商可自行登录查阅或下载。
二、报名、看样及交易地点
1、报名:
已经在NCCE办理过开户登记手续的交易商可通过现场、电话、传真等方式直接报名。首次参与电子交易的客户,按NCCE的有关要求办理入市交易手续。
2、交易地点:
现场: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二层NCCE交易大厅。
3、看样:
地点:各标的物所在地;
时间:林场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具体请与各林场约定)。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收取
1、参加交易的交易商须预交以下两种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标的底价的2%;
履约保证金:标的底价的10%;
2、交易商应按计划购买标的底价计算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合计总金额;
3、交易商应于2015年6月8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 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账 号:552010100100280130
账户名称: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象分社
账 号:179312010103228033
账户名称: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 行:农行南宁桂城支行(联行号:103611001676)
账 号:2001 6701 040008521
4、交易商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易商须在工作日的09:30—15:00主动向NCCE提出退款申请,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未主动申请退款的交易商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在交易所,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
5、NCCE按成交金额的2‰向成交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交易商,不收交易手续费。
四、其它事项
1、交易商在交易前应阅读《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林产品销售电子交易规则》、交易须知,销售清单和购销合同样本,同时应充分了解标的的其它相关情况。
2、需补缴款计算公式 = 成交价×(1 2‰)- 交易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1、NCCE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二层
3、NCCE传真:0771-8013097
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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