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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近日,沧州市规划局发布《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及图册、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未来沧州将这样发展。



规划为3个层次


规划分为沧州市域、沧州都市区和沧州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沧州市域:沧州市行政辖区,在此范围开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乡统筹规划、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等规划。


沧州都市区:包括新华区、运河区、沧县、青县、黄骅市、海兴县6个县、市、区的行政辖区,总面积5984.34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以区域空间与功能协调布局、生态、交通、市政、环境一体化规划研究为重点,开展区域协调布局研究。


沧州中心城区:京沪高速公路、石黄高速公路和京台高速公路所围合区域为沧州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总面积320平方公里,包括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部分沧县、青县的用地。在此范围内开展沧州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沧州全域分为5个等级


市域城镇划分为“区域中心城市—区域副中心城市—次级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五个等级。


形成2个区域中心城市(沧州中心城区、黄骅中心城区)、


1个区域副中心城市(任丘中心城区)


11个次级中心城市河间中心城区、泊头中心城区、献县县城、盐山县城、肃宁县城、东光县城、南皮县城、吴桥县城、孟村县城、青县县城、海兴县城)、


37个中心镇(旧州镇、崔尔庄镇、兴济镇、杜生镇、金牛镇、马厂镇、木门店镇、南排河、吕桥、齐家务、羊二庄、梁召、米各庄、沙河桥、卧佛堂、交河镇、富镇、齐桥镇、商林、淮镇、韩村、庆云、千童、圣佛、尚村、梁村、万里、连镇、南霞口、大单、乌马营、寨子、小山、赵毛陶、辛集、宋门、铁城)、45个一般镇(流河、新兴、常郭、旧城、苟各庄、出岸、麻家坞、长丰、吕公堡、石门桥、辛中驿、留古寺、景和、寺门村、郝村、文庙、洼里王、陌南、河街、陈庄、郭庄、本斋、十五级、韩集、望树、师素、窝北、邵庄、付佐、河北、找王、灯明寺、秦村、龙王李、冯家口、王寺、鲍官屯、高湾、梁集、于集、安陵、高寨、新县、牛进庄、宋庄子)。


沧州市中心城区这样发展


三心即东、中、西三个城市中心。


西部中央商务中心:结合高铁站点,在西部新区形成集商务金融、行政办公、文化会展、体育休闲、现代居住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


中部商业文化中心:以旧城区现状商业中心为基础,通过改建与提升,提高强度、扩大商业步行街区范围等方式,增加商业服务设施总量,形成市级商业、文化服务中心。


东部生产性服务中心:结合东部工业区建设东部生产性服务中心,重点发展商务办公、商业、金融、咨询、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功能。


4年内完成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将城中村、城郊村、易地搬入城镇的村庄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采取拆除重建、修补改善、设施配套等不同方式实施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


市区88个城中村集中安置在6个居住片区


位于203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88个城中村,采取就近整合,统一集中安置的思路,选取3、7、18、23、27、29等居住片区进行集中安置。通过改造,按照容积不超过1.8计算,可腾出建设用地约16平方公里。


3片区:贵州大道以东、吉林大道以西、兰州路以南、太原路以北。


7片区:贵州大道以东、新疆路以西、佛山东路以南、银川路以北。


18片区:运河以东、交通大街以西、铁南路以南、永济路以北。


23片区长芦南大道以东、饶安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27片区:长芦南大道以东、饶安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南、307改线以北。


29片区:经十路以东、经十二路以西、黄河东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附表1沧州中心城区居住片区规划一览表


片区编号


范围


1


福建大道以东、四川大道以西、太原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2


福建大道以东、四川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广州路以北


3


贵州大道以东、吉林大道以西、兰州路以南、太原路以北


4


贵州大道以东、新疆路以西、太原路以南、西宁路以北


5


贵州大道以东、新疆路以西、西宁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6


贵州大道以东、吉林大道以西、上海路以南、佛山东路以北


7


贵州大道以东、新疆路以西、佛山东路以南、银川路以北


8


永安大道以东、运河以西、站前路以南、渤海路以北


9


迎宾大道以东、浮阳大道以西、渤海路以南、永济路以北


10


浮阳大道以东、运河以西、渤海路以南、永济路以北


11


迎宾大道以东、永安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南、光荣路以北


12


永安大道以东、运河以西、永济路以南、光荣路以北


13


迎宾大道以东、朝阳大道以西、光荣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14


朝阳大道以东、运河以西、新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15


迎宾大道以东、永安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16


永安大道以东、运河以西、黄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17


开元大道以东、运河以西、海河路以南、307改线以北


18


运河以东、交通大街以西、铁南路以南、永济路以北


19


京沪铁路以东、饶安大道以西、军民路以南、永济路以北


20


运河以东、京沪铁路以西、永济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21


运河以东、京沪铁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22


京沪铁路以东、长芦南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23


长芦南大道以东、饶安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24


运河以东、长芦南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25


长芦南大道以东、饶安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26


运河以东、长芦南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南、307改线以北


27


长芦南大道以东、饶安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南、307改线以北


28


饶安大道以东、经七路以西、兴和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29


经十路以东、经十二路以西、黄河东路以南、海河路以北


57个城郊村将分3类改造


位于203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村庄及环城高速公路以外的6个运河区村庄,共计57个,采取以下三类方式进行改造:


原址保留村庄(13个)


该类村庄人口多,区位独立,交通条件好,规划进行保留,原址进行面貌提升。涉及村庄13个,分别为小王庄、刘胖庄、西花园、永平里、大官庄子、张家场、顾官屯、柳孟春、达子店、赖庄子、郭庄子、戴起营、西砖河村。


搬迁村庄(13个)


该类村庄位于规划的生态绿地中,采取搬迁至邻近村庄或城市建设用地内的方式进行改造。涉及村庄13个,分别为小狄庄、义合庄、大圈、前程子、娘娘庙、上河涯、刘舒庄、姚庄子、刘名庄、于庄子、后程子、捷地村、小冯庄。


集中改造村庄(31个村最终将形成10个村庄)


该类村庄是指现状建设已经连成一体或村址十分邻近的村庄,依据就近统一集中建设原则,统一改造,配建配套设施。涉及村庄31个,分别为:


西屯村-东屯村-肖庄子村;


何家场村-胡嘴子村;


大龚堤口-小龚堤口-张家场;


云河堤-施家堤;


瓦仓-汪家铺乡-彭店;


东孟庄子-干河;


刘家房子-东花园;


大于庄-张辛庄-小孔庄村-何辛庄-刘家院;


王辛庄-孟庄子-王祥庄-汤庄子-北李庄;


房庄子-申庄子-三合庄-张庄子;


通过集中改造,形成10个村庄。


附表2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内容部分节选)


重磅!河北棚户区改造方案来了!这些地方是重点


按照全省“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为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我省近日制定《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按照“2018年、2019年重点攻坚,2020年扫尾”原则,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



2018年完成棚改开工23万套任务


2018年完成棚改开工23万套任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任务↓




棚改范围如何界定?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精神,界定好棚改政策范围。


这些优先安排改造


现有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场棚户区垦区危房城市危房(C、D级)城市棚户区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是棚户区改造的重点,要按照3年内基本完成改造的目标,优先安排改造。


这些可纳入棚改范围


严格控制将改建工程纳入棚改范围,对安全和使用矛盾突出的不成套住房实施厨卫等综合改造的,可作为改建工程纳入棚改范围。


这些不得纳入棚改年度计划


规范城中村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外、规划区内的自然村改造,补偿面积过大、改造成本过高的,不得纳入棚改年度计划。



如何改造?


合理布局安置房


合理布局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优先建设安置房,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棚改安置住房相衔接,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杜绝“半拉子”工程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回迁安置项目要严格按照签订协议履约,杜绝“半拉子”工程。



建设精品工程


严格质量监管,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八大主体责任,建设精品工程。


推广装配式建筑


逐步转变传统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


保护好这些街区和建筑


在棚改工作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改造资金从哪儿来?


准确测算改造成本


认真谋划棚改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准确测算改造成本,可以按照“地块自行平衡、县区综合平衡、市域统筹平衡”原则,尽早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棚户区改造。


做好财政补助申报工作


做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



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


积极争取棚改政策性贷款支持,主动对接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前谋划贷款项目,加快项目手续办理。


及时偿还棚改贷款


切实防范棚改工作中的金融风险,强化成本控制,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按照“谁借贷、谁偿还”原则,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



强化相关政策落实


确保用地供应


确保用地供应,依法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减免税费


要及时公布税费减免科目及标准,严格落实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应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实行减免,规范收费行为。


落实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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