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购买“神奇胶囊”,提神抗疲劳补体力,哪想服用后乏力、焦虑。原来网购的“此胶囊”并非“彼胶囊”不但不神奇,还可能有毒有害!
网购胶囊服用后发现是假货
法官说法
荔湾法院刑事审判庭陈枫法官指出,本案中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被告人梁某集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二是如梁某集构成犯罪,他在承担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是否还要承担十倍价款和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首先是定罪问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其次是梁某集应承担的责任问题。梁某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除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外,也侵害了众多不特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消费者协会也可以代表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而在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均无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加公益保护的制度刚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引入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即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业,如果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亦可以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被告人承担支付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