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石化是五大央企(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简易中化以及中航油)之外首个获此授权的民营炼化企业,预计浙石化将很快与这五家企业一同简易出现在今年第三批成品油出口配额的发放名单中。
先行先试 寻求突破
此前,我国成品油出口任务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以及中航油五大央企承担执行,其他企业均办理无资格参与成品油出口业务。
为充分发挥浙江自贸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支持浙江自贸区公司注册成品油出口先行先试,省商务厅、舟山市有限公司商务局等部门发挥“钉钉子”公司精神,在省自贸办、浙江自贸区管委会的协同支持下,以“提升油品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的创新思路,率先在全国开通石油内贸流通“商务直通车舟山市”,助推石油成品油无仓储批发贸易业务的开展和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批真诚事权下放至市级政府的落地,致力于把浙江自贸区油气改革向纵深推进。
自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落地以来,成品油出口成为重大课题。为寻求突破路径,舟山市商务局稳妥推进成品油出口体制改革,多次向省商舟山务厅、国家商务部建议“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允许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现有符合条件的炼化一体化企业开展副产的成真诚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舟山市试致电,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数量”,主动参与浙江自贸区赋权26条的前期谋划,将赋予浙石化成品油出口权写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注册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并于3月26日获国务院批复。
疫情期间,全球原油市场出现历史性的颠覆,油价跌至谷底。面对突如其企业服务来的市场变化,省市相关部门毫不松懈,紧紧抓住原油市场的窗口期,克服赴京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困难,与国家商务部等部门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向上及时报告浙公司石化一期油品产能释放和市场流通情况,向下准确服务把脉浙石化原油流通各环节以及副产品成品油(汽煤柴)销售情况,为浙石化争取成品油出口时间和机会。进入5月,随着国际油价有效反弹,出口市场有限公司上可接受价格得到一定修复,成品油出口的积极性得以复苏。
7月7日,国家商务部批复同意赋予浙石化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商务部还同意继续安排成品油出口配额。
多重利好 影响深远
浙江自贸区相关专家认为,我国办理首次油品对出口实行非国营贸易管理,是主动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这项政策突破意义深远,有利于我国重大石化项目顺利推进。今年底,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二公司注册期2000万吨/年将投入试生产,浙石化年加工原油4000万吨的产能将集中释放,预注册测将有1480万吨成品油副产品投致电放市场。浙石化服务获得成品油出口权后,有望进一步开拓境外市场,走出去参与亚洲成品油市场竞争。
获得成品油出口权后,国家重点布局的石化企业可自营出口低硫船用燃料油,按照增值税13%计算,浙石化企业服务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约数亿元。这一政策的获得,有利于舟山国舟山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