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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有效期(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多长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长时间是:“实实用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专利一样,实用新型长时间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简单来说:即来实用性的专利)



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有效期,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新型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有效期为10年。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新型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有效期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实用请日以前向相关专利转让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在实际申请中实用新型专利比较少考虑到创造专利转让性,如果方案中有跟现有技术不同之处一般都可以授权)。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技术交底书(即发明人对于自己所发明的产品进行描述,内容包括有,发明名称、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具体实施方式(完成本发明的多长具体实施方式)以及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申请人为单位时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发明人姓名和身份多长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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