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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组织机构代码的函(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委托书)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永定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创新型县(市、区)培育建设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科函〔2020〕67号)、《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九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张财教指〔2021〕67号)、《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发委托书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张定财企〔2020〕1号),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委托书报领域


(一)研发投入专项


(二)高新技术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专项


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遴选一批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好、科技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培育一批掌握行业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提升我区中小企业质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申请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代码助推永定区高新技术产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三)科技园区(平台)建设专项


科技园区(平台)建设支持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优先支持科技园区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园区内外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升级。


(四)主导组织机构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支持1-2个主导产业的围绕关键技术需求,采用政府出资、企业为主、高校院所参与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大联合攻关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提升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五)后补助专项


重点支持2020年以来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张定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采取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后补助范围限定永定区园区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永定区内依法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函组织;


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等;


4、没有不良社会诚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具有相关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2、没有不良社会诚信记录。


(三)有下变更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变更受理:


1、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 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


2、项目研究内容与他人以往研究的内容雷同的;企业不符合党政管税要求的。


(四)优先支持对象: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签订产学研协议的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享受2020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或1件以上发明专利(3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项目。


(五)项目执行期限: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为1年。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021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申报书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③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例如: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论文、标准、新产品、新品种等) ④生产许可证 ⑤环保证明 ⑥获奖证明 ⑦规上企业必须提交2020年研发投入统计报表(在线打印) ⑧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合并装订(材料封面一律为白色申请书封面),一式二份。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申报前资助项目填写《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后补助项目填写《永定区科技创新计划后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上报


项目单位对申报书中填写的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签订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申报单位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项目申报书和电子文档报送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管理股(区政府西楼4楼2408办公室),联系人:朱琛绩,联系电话:17877767772(微信同号),邮箱:1015159783@qq.co申请m。


(三)项目受理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会同区组织机构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


五、申报时限


张家界市永定区单位2021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3.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4.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申报项目负责人诚信


承诺书


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


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021版)



项 目 名 称


申请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填 报 日 期


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制


202112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技术合作单位


申请单位


信 息


单位所在地


单位类别


□事业


□企业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信 息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学 位


□博士 □硕士 □学士 □其他


技术职称



□高级 □副高 □中级 □初级 □其他


联系电话


手机


合作单位


信 息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参与人员信息及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称


工作分工


单 位


项目投资情况


总投资(万元)


申请专项经费(万元)


自筹经费(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二、立项依据



项目主要实施的内容:(说明项目的意义、项目研究的内容和预期目标、技术创新点、现有的工作基础等,限1000字以的内)


三、项目考核目标






1


关键技术与主要创新指标(限500字)


2


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效益指标或社会效益指标(限500字)


3


人才引进和培养、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限500字)


4


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指标(限500字)


四、项目经费预算安排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名称


小计


财政专项经费


自筹经费


一单位、经费支出合计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1)购置设备费


(2)试制设备费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其他支出


(二)间接费用


其中:绩效支出


五、单位意见


合作单位


意见


(有合作单位的需要填写)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科技股


意 见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分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科工信局


主要负责人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需提交有关附件目录


须提交的于项目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完整的复印件并且清晰可辨)


1.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拥有知识产权证明(例如: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论文、标准、新产品、新品种等)。


4.生产许可证


5.环保证明


6.奖励证明


7.规上企业必须提交2020年研发投入统计报表(在线函打印)


8.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


附件2


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补助名称


申请单位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获批时间


批准文号


永定区科工信局:


根据《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张定政发〔2020〕6号)的文件精神,符合 章 条 款


内容,特向区政府申请 元一次性奖励。


附:证书、批文等证明文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申报单位诚信


承 诺 书


本单位依据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任务需求,自愿提交申报书,申请承担相关科技创新任务,并承诺如下:


1.本单位已完全理解申报指南的要求,并按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2.本单位已就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所申报材料内容属实,且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3.本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涉密内容。


4.如本申报获得科技计划支持,同意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合同任务书条款,落实单位法人责任制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和资金管理,完成研究任务。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申报项目负责人诚信


承 诺 书


本人作为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承诺如下:


1.本人已完全理解申报指南的要求,并按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2.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所填报信息不涉及涉密内容。


4.本人严守科研诚信;


5.如本申报获得代码科技计划支持,本人愿意作为项目负责人,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的科研管理规定,负责开展和完成所申报的研究任务。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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