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宁津县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目标,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据悉,考核主要内容为近几年县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及民生资金审计调查项目等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考核中,现场查看被考核单位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以及整改落实证明材料。对重大问题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制发催办函,限期整改,对到期仍不能整改到位的,说明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计划、整改期限。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数额或者影响较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或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