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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税收政策(浙江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3日联合下发《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送出新年第一个减税降费“大礼包”。


据介绍,此次政策共有6条,内容包括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放宽小微企业适用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


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徐敏俊介绍,浙江省将现行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原来的2个税种扩大至8个税种和2项附加,明确按50%的最高幅度来减征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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