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公告所称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落实符合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落实额不超过300最新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优惠政策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最新元等优惠政策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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