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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2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21)

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 程2项;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


1.2乙级资质标准


1.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 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顼,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2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 高度5 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 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1. 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1.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 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 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1.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甲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 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5 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100米的桥梁6座以上;


(4) 累计修建単座隧道长大于等于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大于等于5 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 1.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 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 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 各型压路机2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 实设备10台);


(6) 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 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 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 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2.2乙级资质标准


2.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2.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公里以上;


(2) 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 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


(3) 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1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 30米的桥梁1座。


2. 2.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 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 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 30吨以上吊车1台。





2.3承包工程范围


2.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 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9.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9.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9. 1.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 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 的城市桥梁3座;


(3) 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 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 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 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 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 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項。


9. 1.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 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 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 直径1. 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10. 2乙级资质标准


9.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0.2.2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9.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2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 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或5万 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1.5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6) 单顼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10. 3承包工程范围


8.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 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 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 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


(3) 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 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 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 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 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 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1.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 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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