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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最长不得超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最长不得超过)

[闽南网]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开面纱。个人所得税当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扣除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最长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附加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住房贷款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不得贷款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最长在专项一个纳税年不得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应当专项留存住房贷款合同、个人所得税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专家解读:


甘犁认为附加,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体现“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此外,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扣除利息到1189超过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甘犁分析,从国际住房贷款上看,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人均月工资约10%到15%,上述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超过5%,处于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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