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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原则(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原则)




一,享有商标申请日期的优先条件:


1.初次申请必须在与我国缔结的相互承认优先权协定或国际条约中,或根据相互承认优原则先权的原则,向本国国民提出。这一条件是申请地原优先则,如果不在上述国家提出申请,即使是上述国家的国民或居民,也不的能享有优先权;


2.在第一次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国提出注册申请;


3.前后两次提出的商标注册优先申请必须是同一商标,用于同一商品;


4商标注册.在原则中商标注册国提出注册申请,需提交书面声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将不能获得优先权。


二,申请优先考申请虑以下几点:


(1优先权)应规定,成员国的公民在商标申请中享有优先权(中国是上述公约和协定的成员国),也就是说,在国民待遇方面,该优先权适申请用于那些拥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成员国或经济体。


(2)优先权期限:自的首次提出商标申请之日起6优先权个月内,超过期限后不再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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