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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顺利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请你公司对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之“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要求,逐项核查并说明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扣除的合规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


回复:


根据新收入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期预告的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约19,000万元。


同时,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之“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营业收入中是否满足与主营业务无关、不具备商业实质进行了逐项分析排查,经财务部初步确认应扣除的营业收入约3,06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依据上述明细扣除项目,并考虑到公司年报正在审计过程中,为了谨慎性起见加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新近发布,公司预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5,000万元。据此,公司不存在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


二、《公告》显示,2021年10月,你公司的6家全资孙公司因未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取得成本发票,税务机关认为6家公司存在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1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对6家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6家公司于2022年1月3日前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


(1)请补充披露6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占比,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等。


回复:


公司所属6家全资孙公司均为从事人力资本业务的公司,其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所属6家全资孙公司2021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请说明6家公司补开、换开发票的具体情况,该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你公司是否面临补缴大额税款的风险,如是,请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经问询子公司神州易桥(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桥财税科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的规定,6家孙公司的灵活用工业务中,向承接业务的自然人或第三方公司支付的服务对价成本,在汇算清缴期内未及时取得成本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不充分,要求补开、换开成本发票,但并未否定6家孙公司该项成本的合理性及真实性,故责令易桥财税科技所属6家子公司补开、换开发票。


接到改正通知后,6家孙公司及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与相应交易对方沟通确认成本相关的依据和凭证,同时积极沟通并督促涉及业务范畴内的灵活用工人员进行个人端完税。但由于涉及灵活用工业务形态多样、对应企业及灵活用工人员数量和规模庞大,涉及地区遍及全国各地,资金结算及成本发票取得方式不一,需与客户及主管税务部门沟通核实的内容较多,易桥财税科技已于2022年1月6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情况说明,申请延长整改期限,并在推进整改过程中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保持了密切的沟通。截至目前,整改事项仍在进行中,易桥财税科技及涉及整改的6家孙公司暂未收到税务机关明确回复,也未收到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处理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因上述事项需补缴的税款与公司整改情况密切相关,在整改完成前无法确定具体金额,同时,6家孙公司也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就整改事项进一步的要求或处罚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6家孙公司积极整改并尽快完成。


(3)请说明你公司知悉上述事项的具体时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经问询子公司易桥财税科技,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顺利办(舟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孙公司接受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2020年度的税务风险排查,因未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取得成本发票,认为6家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于2021年11月4日,主管税务机关对6家孙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家孙公司收到改正通知后,公司管理层对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的改正通知高度重视,要求易桥财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召集相关人员研究整改措施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同时也派专人与主管税务机关积极沟通,核实整改要求并积极反馈整改情况。


结合以上(2)(3)问题的回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6家孙公司在未完成整改前,仅以主管税务机关下发的改正通知,无法判断是否达到披露标准,且公司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上述事项仍在整改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整改及后续进展情况,待有明确结论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1月27日下午董事会召开预审沟通会议才知晓2020年和2021年6家孙公司因发票原因存在涉税问题,后立即责成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资料,并要求涉税的孙公司提供相关说明。1月27日晚上才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说明等相关资料,并要求在1月28日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后要求公司在2022年1月28日的业绩预告中完整披露。根据公司知悉上述涉税事项的具体时点,经核查,公司未能对该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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